立院初審通過加重無照駕駛罰則 交通部:累犯罰鍰無上限

生活新聞中心生活
立院初審通過加重無照駕駛罰則 交通部:累犯罰鍰無上限
為了降低無照駕駛人數,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交通部今天指出,修法內文包含無照駕駛累犯罰鍰將無上限,且若10年內被抓第2次將以最高罰則處罰。
無照駕駛肇事奪命數字驚人,去年(113年)共造成523人死亡、逾3萬8千人受傷,遠高於酒駕160死、危險駕駛案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無照駕駛祭出更嚴格罰則,交通部今(16)日進一步說明修法內容,強調未來將比照酒駕,採取「高額罰鍰、延長追溯、車主連坐」的強化管理。

依修正草案,機車駕駛人初犯將面臨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汽車3萬6000元至6萬元,大型車最高達8萬元。累犯追溯期間由現行5年延長至10年,10年內第2次違規即採最高額裁罰,第3次以上則在前次金額基礎上,每次再加罰機車、汽車1萬2000元,大型車2萬4000元,等同「罰鍰無上限」。

交通部指出,未來車主將比照駕駛人處罰,不論是否與駕駛人為同一人,皆須連帶負責。初犯吊扣牌照3個月,10年內2次吊扣6個月,10年內3次以上吊扣1年。若無照駕駛致人重傷或死亡,車輛可當場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10年內累犯釀成重大事故者,更可能面臨車輛沒入。

目前規定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僅限制4年內不得考照。修法後將加重處分:若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至4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並終身不得再考領。若在吊扣期間仍駕駛,將加重處分,吊銷駕照並延後2年不得再考。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說明,自去年6月30日修法加重處罰後,無照駕駛舉發件數雖減少9.8%,死亡減少16%,受傷減少12.5%,但113年仍高達28萬5500件違規,明顯高於酒駕與其他危險駕駛行為,顯示無照駕駛仍是重大道路安全隱憂。

除罰則外,交通部也強調將加強教育與關懷措施。未滿18歲駕駛人如有違規,將需與法定代理人一同接受道安講習,並由教育部或地方社會局輔導關懷。公路局則推動「幸福巴士」、公車進校園等公共運輸方案,滿足就醫、就學、採買需求,減少青少年因交通不便而選擇無照駕駛。

針對高風險族群,公路局將定期寄發「關懷單」,包括即將屆滿18歲曾有無照紀錄的青少年,以及65至74歲近一年內無照違規的高齡者,提醒改用大眾運輸並提供考照資訊。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強調,此次修法不僅是「加重處罰」,更是督促駕駛人與車主共同承擔責任,減少無照駕駛的來源。呼籲社會大眾切勿心存僥倖,應依規定合法考領駕照再上路,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

該修正草案仍待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後正式實施。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