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弊案 陳昱等3人聲請交保遭駁延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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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持續發展,台南地方法院於今(22)日裁定,針對涉案的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駁回三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的申請,並延長羈押兩個月,自5月27日起生效,期間禁止接見與通信。
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持續發展,台南地方法院於今(22)日裁定,針對涉案的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ㄛR、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駁回三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的申請,並延長羈押兩個月,自5月27日起生效,期間禁止接見與通信。
本案由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於2月27日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規起訴陳�ㄛR等五人,指控其涉及光電開發過程中圖利廠商、違法投資,造成台鹽與其子公司台鹽綠能損失高達新台幣近4億元。檢方並對陳�ㄛR求刑12年、蘇坤煌求刑10年,其他涉案人員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期。
案件移審台南地院後,法院於2月28日裁定將陳�ㄛR、蘇坤煌及蘇俊仁羈押禁見,至今仍未交保。而同案的郭姓副總經理與另兩家開發公司負責人則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以科技設備加以監控。
日前因羈押期限即將屆滿,陳�ㄛR等三人均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並表示願接受限制住居、定期報到與電子監控等替代措施。然而,檢方指出,陳�ㄛR不僅否認犯行,且曾有逃亡紀錄,恐有串證與逃亡之虞,建議繼續羈押。
法官審酌後認為,三人羈押原因仍然存在,且無法以其他強制處分代替,裁定自5月27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並維持禁止接見及通信的措施。
【圖片來源:中央社】
本案由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於2月27日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規起訴陳�ㄛR等五人,指控其涉及光電開發過程中圖利廠商、違法投資,造成台鹽與其子公司台鹽綠能損失高達新台幣近4億元。檢方並對陳�ㄛR求刑12年、蘇坤煌求刑10年,其他涉案人員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期。
案件移審台南地院後,法院於2月28日裁定將陳�ㄛR、蘇坤煌及蘇俊仁羈押禁見,至今仍未交保。而同案的郭姓副總經理與另兩家開發公司負責人則以新台幣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並以科技設備加以監控。
日前因羈押期限即將屆滿,陳�ㄛR等三人均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並表示願接受限制住居、定期報到與電子監控等替代措施。然而,檢方指出,陳�ㄛR不僅否認犯行,且曾有逃亡紀錄,恐有串證與逃亡之虞,建議繼續羈押。
法官審酌後認為,三人羈押原因仍然存在,且無法以其他強制處分代替,裁定自5月27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並維持禁止接見及通信的措施。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