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狼醫「標準不一」 石崇良:年底前建立一致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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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狼醫「標準不一」 石崇良:年底前建立一致性原則
近年醫界陸續傳出醫師涉及性騷擾、性侵害等案件,但各縣市醫師懲戒結果出現落差,引發外界質疑懲戒標準不一。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表示,已責成醫事司邀集醫師公會全聯會及相關專家共同研議,盼在今年底前建立一致性的醫師懲戒參考原則,優先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性別事件訂出較明確標準。
近年醫界陸續傳出醫師涉及性騷擾、性侵害等案件,但各縣市醫師懲戒結果出現落差,引發外界質疑懲戒標準不一。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表示,已責成醫事司邀集醫師公會全聯會及相關專家共同研議,盼在今年底前建立一致性的醫師懲戒參考原則,優先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性別事件訂出較明確標準。

石崇良指出,現行醫師懲戒制度以「專業自治」為精神,醫師若涉及違反醫學倫理或專業規範,通常由地方醫師懲戒委員會進行初審,中央醫師懲戒委員會則負責覆審。若被懲戒醫師不服地方處分並提出救濟,案件才會進入中央覆審程序;若當事人未提出異議,中央原則上沒有介入空間。

不過,由於各地方醫師懲戒委員會對案件情節、倫理判斷及懲戒尺度認定不一,過去確曾出現類似行為在不同縣市卻有不同處分結果的情況,有人僅遭停業,有人則被撤銷執照,因而引發病人團體與社會輿論關注。

石崇良表示,醫療違規樣態複雜,不容易一次建立涵蓋所有情境的統一規範,因此將先從近年較常被討論的性別事件著手,包括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的性騷擾、性別歧視等案件,依不同情節如言語騷擾、不當肢體接觸、權勢性騷擾等,研議具比例原則的懲戒標準。

至於性侵害案件,石崇良強調,處理原則相對明確,若情節重大將依《醫師法》相關規定廢止醫師證書,以保障病人就醫安全與身體自主權。

針對外界主張醫師涉及性騷或性別事件時,應建立調查期間的「暫時處分」或停權機制,避免當事人繼續接觸病人,石崇良也回應,現行制度下地方衛生局已可依相關法規要求醫療機構在調查期間調整當事人工作內容,例如暫時調離會接觸病人的職務。不過,相關措施也涉及工作權與名譽權,須兼顧病人安全、程序正義及調查效率。

衛福部表示,後續將啟動全國一致性懲戒標準討論,透過醫界、專家及相關單位共同研議,降低各地懲戒尺度落差,強化醫療現場對病人安全與性別事件的處理機制。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