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合宜住宅涉賄 段宜康:兩年來一直質疑合宜住宅的正當性
段宜康:質疑合宜住宅的正當性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今天在臉書上發文指出,這兩年來他一直質疑江宜樺在內
段宜康:質疑合宜住宅的正當性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今天在臉書上發文指出,這兩年來他一直質疑江宜樺在內政部長任內規劃合宜住宅的正當性。
段宜康說,合宜住宅和從前國民住宅最大的不同:在國宅的業主是政府,營造廠只是拿工錢承攬蓋房子;合宜住宅則是政府徵收民地或提供公地,標給建商蓋房出售,業主是建商。
以機場捷運A7合宜住宅為例,4個基地共計4463戶。政府當初徵收農地以每坪平均4萬計價;等要標給建商時,底價已經訂平均每坪12萬,決標更標到平均25.9萬!
段宜康指出,農民大倒其楣,政府坐地分?,建商呢?
土地成本不到77億,最保守估計房子至少可賣328億;這還不算後面的物業管理收入,和5年後可由建商售獲利的10%出租戶!
建商暴利超過200億!
白手套供出 林口合宜住宅涉賄
桃園合宜住宅案,白手套蔡仁惠供出,林口合宜住宅也有行賄、收賄;另涉收賄被解職的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遭查扣金額超過收賄金額200萬元,北檢將一併調查內情。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查出,遠雄建設公司得標的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案」,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遠雄集團幹部魏春雄涉嫌透過學者蔡仁惠充當白手套,行賄擔任評選委員的葉世文,已交付賄款新台幣1600萬元。
檢方聲押趙藤雄、魏春雄、蔡仁惠及葉世文,僅蔡仁惠大致坦承行賄事實,台北地院31日裁定趙藤雄、魏春雄交保,蔡仁惠及葉世文收押禁見。
北院新聞稿指出,趙藤雄雖矢口否認行賄;但蔡仁惠、多名遠雄員工都指證歷歷,也有監聽譯文、遠雄請款表、扣案現金佐證;況且在遠雄公司內部,高於100萬元的現金支出都需向趙藤雄報告,趙藤雄還親自交代下屬要把1600萬元交給蔡仁惠,可見他涉嫌行賄罪嫌重大。
檢方掌握一名公司幹部供出,趙藤雄在民國101年跟她說,「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顯示遠雄公司「用錢打通關」,長期由公司中、高階主管行賄公務員,藉此在多項土地開發興建案獲取不法利益。
但法官考量蔡仁惠、遠雄員工已作證,且葉世文、蔡仁惠遭收押禁見,趙藤雄沒有翻供或串證實益,審酌趙藤雄財力雄厚,裁定500萬元交保。
辦案人員透露,蔡仁惠供出,評選是委員會制,非僅葉世文一人可獨力完成,顯示有其他收賄對象;蔡男另供出,趙藤雄與葉世文於民國101年間在林口合宜住宅就有行賄、收賄的情形。
檢方指出,遠雄公司查扣帳冊及會計傳票顯示,1600萬元要交付給葉世文,但葉世文在住家及辦公室遭查扣1800萬元,多出來的200萬元,是否為本案犯罪款項或是涉及林口合宜住宅案或其他案件,將一併調查。【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