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海基海協互設辦事處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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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海基海協互設辦事處是有必要的
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因應兩岸形勢變化,將要求陸委會全面檢討現有大陸事務相關法規;海基會與海協會互設辦

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因應兩岸形勢變化,將要求陸委會全面檢討現有大陸事務相關法規;海基會與海協會互設辦事處,也是有必要的。

馬總統今天出席海峽交流基金會辦公大樓落成啟用典禮,在致詞時做上述表示。

他說,海基會在1993年簽署4項協議,但直到2008年,停滯長達15年;2008年後,江丙坤擔任董事長,第一年即舉行2次會談,至今已簽署16項協議。

馬總統說,兩岸關係在政府4年來的努力下,達成不少成果;但過去制定的相關法規與現實產生距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已檢討、研議修正大陸事務相關法規,務必讓法規趕上時代,甚至走在時代前面。

同時,他也表示,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的運作方式也可繼續研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是非常正確而且是有必要的」。

他指出,現有兩岸架構帶來和平,政府會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兩岸「不統、不獨、不武」現狀,推動兩岸關係持續發展,未來兩岸定位明確,不會改變。

江丙坤:兩會互設辦事處需立法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今天表示,海基會與海協會互設辦事機構,需要陸委會提出法案,送至立法院立法。

總統馬英九今天在海峽交流基金會辦公大樓落成啟用典禮致詞時表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已就現今兩岸事務法規做檢討修正,也贊同海基會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互設辦事機構。

對此江丙坤表示,海協會曾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提過案,但照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兩會要互設辦事處需要立法,還待陸委會展開相關法律的研究工作,兩會互設辦事處的進度將視立法進度決定。

日前台企聯曾就台商於大陸兼任政協委員違法一事提出陳情,江丙坤指出,台商在大陸兼任政協委員,屬於「特邀」、「特聘」性質,非正式編制,也只有針對台商權益的建議權,海基會曾就相關議題提出報告,送交陸委會。

但江丙坤說,總統指示陸委會檢討法規,並非針對台商兼任政協委員一事。

江丙坤也表示,第8次江陳會預計簽署2項協議,雖在協商過程中仍有問題,但問題不大,可望在6月底完成;第8次江陳會預計將在海基會新建大樓舉行,正待最後確定。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