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正式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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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正式批捕
中國官媒《新華社》報道,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對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BBB

中國官媒《新華社》報道,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對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

BBBC中文網報導,此前,長沙市公安局10月22日晚間通過官方微博證實,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於10月19日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長沙人民檢察院對陳永洲批准逮捕之前,中國央視播出了陳永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的視頻報道。

報道說,陳永洲向辦案民警承認,「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中聯重科大量失事報道,致其聲譽嚴重受損」。

質疑

批評人士指出,如果真的有證據證明陳永洲犯有刑事罪,也應該先依法起訴再逮捕,而不應該先逮捕再強行要求當事人在電視上「坦白」。

國際維權組織也指出,中國警方這種做法與法治和國際慣例都背道而馳。

《新快報》改口登道歉聲明 認「報道失實 違職業道德」

明報報導,廣州《新快報》昨日在頭版發表聲明,承認其早前被湖南長沙公安跨省誘捕,並引起軒然大波的記者陳永洲在該報發表的關於長沙巨企中聯重科(1157)的報道大量失實,並向社會各界道歉,至此涉事各方與官方的口徑幾乎全部統一。但也有輿論質疑,對於陳永洲指控中聯的銷售、財務等報道中所揭露的問題是否失實,不論公安或中聯,迄今未作正面回應。

200字致歉 微博撤放人聲明

繼上周三、周四兩度在頭版高調刊登「請放人」大題後,《新快報》昨日第三次在頭版提及陳永洲事件,但態度180度轉變,在頭版左下角刊登約200字署名「新快報社」的致歉聲明。

《新快報》聲明指出:「經警方初步查明,本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道,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和新聞真實性原則,報社對稿件的審核把關不嚴。」

網民兩極 有痛罵有致敬

聲明又指出,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我們將以此為戒,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加強採編人員和出版流程管理,嚴格要求採編人員在工作中尊重事實,遵守法律,遵循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並向社會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其A6中國新聞版中,新快報還以內版頭條形式全文轉載了指控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道」的2000多字全文。此外,在新快報的官方微博上,連日來一直置於網頁頂部的此前聲明也已撤下。

新快報的微博上,昨日有大批網友討伐,其中包括在事件中有所損失的股民。網友痛批新快報應當被查封,「主動關門謝罪天下」,更有人借其此前聲明中「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的說法,有毛左以文革批鬥式字眼藉勢發泄,指其是「一根見利忘義賊骨頭,一根崇洋媚外的賤骨頭」。也有網友相信媒體無辜,「一家報紙,沒有能力與整個體制抗衡。但是新快報畢竟發聲過,為這個勇氣也要向其致敬!」

未回應中聯造假是否屬實

儘管陳永洲和《新快報》均承認報道失實,但就陳此前報道中的指控——中聯管理層收購旗下優質資產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和國有資產流失,中聯是否存在一年花5.13億廣告費的「畸形營銷」,是否存在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除了此前指5.13億中除了廣告費還有業務費等費用,中聯重科和警方均尚未回應指控哪方面失實。而此前有傳媒人指警方駕駛中聯重科的平治房車拘捕陳永洲,這一疑問目前也沒有下文。

新快報記者 認收錢寫假新聞

大陸新快報記者遭湖南警方跨省拘捕案,案情急轉直下,央視26日天報導被捕記者陳永洲坦承至少收受人民幣五十萬元,撰寫並發表對上市公司「中聯重科」不利的新聞十多篇,且僅「一篇半」是親身採訪,其餘均是依他人所提供資料杜撰。

聯合報報導,大陸央視「朝聞天下」26日天上午突然播出近來備受關切的陳永洲九分多鐘自白畫面,陳與大陸嫌犯一樣剃著光頭,身穿刑拘人專屬的背心現身,在鏡頭前陳述自己收取錢財,杜撰對「中聯重科」不利消息始末;陳供述說,先後發表十多篇中聯重科負面報導裡,僅「一篇半」是親身採訪,其餘都是他人提供現成文稿。

陳永洲表示,自己「沒有審核文章真實性,只是做了小的修改,以規避『中聯重科』對我本人及我們新快報的追究」;他坦言說:「我知道這些報導,會對『中聯重科』的信譽產生一定負面影響,但沒想到影響會這麼大」,且自己也很清楚「這個事情有風險,查到了都得死」。

至於發假新聞動機,他坦承說,「主要是貪圖錢財和為了出名才這樣做的,我被利用了」。新華網報導,陳永洲先後收受人民幣數十萬元人民幣與港幣數千元港幣作為「酬勞」,而他在央視也指出,後來再向大陸證監會舉報時,又收受人民幣五十萬元。

「中聯重科」今年九月九月日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稱,記者陳永洲文章捏造事實、嚴重損害企業商業信譽並造成重大損失;長沙警方初步調查後,十月十八日在廣州警方協助下,跨省在廣州將陳抓獲。

消息傳出後,引發大陸媒體界譁然,新快報連續兩天頭版頭要求警方放人,並說明拘捕的理由和「犯罪」內情,官方的中國記協亦出面呼籲公安部要保護記者安全;在各大網路論壇,網民與公共知識分子們更一面倒抨擊警方作法不當,抗議聲四起。

但陳永洲自白影片播出後,大陸網路上迅速轉載,原本同情陳的網民開始轉而批評,指責其行為違反媒體職業道德;中國記協也一轉態度痛斥陳永洲的離譜行徑,並認為新快報嚴重失職,應承擔相關責任;立場原就傾向中共當局的網民,更是群起嘲諷新快報,並順便批判曾聲援陳永洲的公共知識分子。

陳永洲現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遭刑事拘留,新快報至26日晚截稿前,尚未對此事發表相關聲明。

陳永洲26日也懺悔說,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違背新聞操守,自己也在反思,這些事情是怎麼出現的,「對當前新聞媒體來說,我可能不是孤例,整個新聞行業應該以此為戒」。

但這件「司法未審、國家電視台先判」的劇碼,與今年八月微博大V薛蠻子被捕後上央視、如出一轍。

收賄、濫權、誹謗 原子彈炸翻大陸新聞圈

廣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26日出現央視每節整點新聞報導,剃著光頭的他向警方承認收受錢財,發表不實報導,其中一次就有五十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二百四十二萬元),消息如原子彈炸翻整個大陸新聞圈。

熟悉媒體圈的人士指出:「記者收錢在大陸稀鬆平常,但像陳永洲一次就收五十萬元,並不多見,這也顯現大陸媒體界的陋習依舊存在。陳永州被抓後,同業圈裡就流傳他收錢當打手。」

大陸記者的整體薪水待遇其實不低。

從學校畢業薪資為人民幣三千到五千元(新台幣一萬四千元到二萬四千元)不等;四、五年經驗的記者,月薪大概在人民幣七千到八千元(約新台幣三萬四千元到三萬九千元);黨報最舒服,月薪輕鬆過萬(新台幣四萬八千元)。

除此之外,還有「車馬費」(紅包),通常一件新聞車馬費約二百至五百元人民幣不等,還要看所跑的路線,愈是商業類、財經類的新聞,車馬費愈高,有時一整個月下來,車馬費比本薪還要高。

主辦單位都會先準備好「稿費」,希望來採訪的媒體能幫多報導、多曝光,對多數大陸新聞從業人員來說,這種「對價關係」早已習以為常,已經成為潛規則裡的一部分。

但陳永洲案,是收受賄款後,利用媒體的權力,以不實的內容、誹謗的角度去攻擊當事人,達到破壞他人名譽的目的,這與拿錢(車馬費)辦事的型態不同,突顯大陸部分媒體從業人員的新聞操守問題,尤其是在新快報這樣的一個大報,更讓人咋舌。

台灣早期也曾出現過花錢請記者發新聞(或不發不利自己新聞)的情況,但隨著時代進步,目前台灣已少見這樣的陋習。

台灣的記者雖然已少利用職權做非法的事,但居間在黑白兩道之間游走,成為白手套、或通風報信,反倒成為台灣少數記者的另一種違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