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投保階段性成果會呈現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說,兩岸投保協議已達階段性成果,包括把P2P爭端解決納入機制之一,明定雙方投資人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說,兩岸投保協議已達階段性成果,包括把P2P爭端解決納入機制之一,明定雙方投資人可以仲裁方式解決商務糾紛。雙方還在研議階段性成果的「呈現方式」。
賴幸媛說,第7次江陳會雖無法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但協商已達階段性成果,包括投資人定義將包含雙方「經第三地赴對方投資」的投資人;雙方原則上同意就人身自由受限案件於24小時內履行通知義務等。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兩岸即將在第7次江陳會簽署「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賴幸媛說,投保協商已為台商爭取權益,包括人身自由受限案件限時通知等。
面對媒體連番詢問為何無法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賴幸媛多次回答「不是不簽,是來不及簽」、「不是談不出來,而是需要更多時間」,強調許多問題非常複雜、專業,「我們對於這個協議是有把握的」。
賴幸媛指出,兩岸協商過程中,政府已盡力爭取到超越目前大陸單方面對台商所提供的保障。
她舉例,在擴大投資人定義方面,一般的投資協定適用對象僅包含協議雙方直接赴對方投資的投資人,經雙方協商,初步同意兩岸投保協議的投資人定義將包含雙方「經第三地赴對方投資」的投資人。
人身自由受限案方面,她指出,一般投資協定的規範範圍不包括人身自由及安全保護,由於這是台商最為關切的議題,經過雙方多次協商,雙方原則同意就人身自由受限案件於24小時內履行通知義務,並且也會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及時進行通報。
此外,商務糾紛解決可望納入協議規範,投保協議中已爭取到處理G2G(政府對政府)、P2G(個人對政府)及P2P(個人對個人)的爭端解決方式。
賴幸媛說,依據海基會提供的99年相關統計數據,台商在大陸發生的經貿糾紛有65%為P2P的爭端,因此經政府與陸方溝通,同意將P2P的爭端解決納入機制之一,明定雙方投資人可以仲裁方式解決商務糾紛。這是協商的一大進展。
賴幸媛表示,前述「階段性成果」的呈現方式有待海峽交流基金會、對岸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商量。
媒體提問,「呈現方式」是記者會、發表共同聲明或階段性共識?賴幸媛僅說,雙方還在研議中,「我們認為在兩岸工作團隊,要盡最大可能爭取到白紙黑字相關規範」。
海峽交流基金會昨天表示,第7次江陳會將於19日至21日在天津登場,雙方將簽署「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此外,投資保障協議雙方還需要時間溝通,無法在這次會談中簽署。
江陳會是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和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主談的兩會制度性商談。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