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起訴反課綱學生

照說教育部夜間並無公務行使,何來妨害教育部的公務?若要說學生是妨害警察的公務這也不對,蓋警察是去抓妨害公務的,可是前頭學生既無妨害教育部公務,後頭警察也不能抓學生妨害警察抓學生的妨害公務。
鄭伯克段於鄢。—左傳
台北地檢署偵辦今年七月為反課綱前往教育部抗議案件今天偵結,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彭窚、蔡明穎、尹若宇、陳柏瑜、閻孝和等5名學生,另警方函送毀損、妨害公務罪被告,或因教育部長吳思華撤告,或因罪證不足,將另22名涉案學生處分不起訴,包含死亡的學生林冠華在內。
看不懂這個起訴是啥妨害公務罪,照說教育部夜間並無公務行使,何來妨害教育部的公務?若要說學生是妨害警察的公務這也不對,蓋警察是去抓妨害公務的,可是前頭學生既無妨害教育部公務,後頭警察也不能抓學生妨害警察抓學生的妨害公務,這就像是警察去抓小偷可以,但是抓小偷,小偷勢必會反抗或逃跑,這樣說成小偷妨害警察抓小偷的公務就不行,要是照這種邏輯,警察抓任何人,也都是在抓妨害公務,蓋警察等同任何公務,不給警察抓就是妨害警察執行的任何公務,天下寧有是理?
久違的網友CJS留言回覆說:
學生他們真的妨害公務,[不給警察抓就是妨害警察執行的逮捕公務],法理應該就是這樣,但這只是一半,另一半是[警察抓錯人是要賠償的],所以美國警察個個都有買保抓錯人的保險…台灣的法,根本就是獨裁法…
我比較好奇的是,幹嘛…
北檢查出,彭宬、尹若宇、蔡明穎3人當時在教育部1樓大廳,見執行維護教育部保安任務的謝姓駐衛警察,在大廳右側門入口要關門阻擋學生繼續前進,就由蔡明穎出手推擠謝姓警員、彭宬見狀後也上前拉扯,尹若宇也趁機自謝姓警員後方以腕力架住,阻礙謝姓警員執行公務,並造成其胸部挫傷。
另外陳柏瑜則在教育部長室門外,見許姓駐衛意圖阻止林姓學生闖入,也動手拉扯許員左臂向後方拖開,此時閻孝和為了方便走道上的人群進入部長室,也以身體阻擋許員、並強行拉住其左手及腰部,直到人群進入部長室才鬆手。
教育部跟駐衛警都不想告了,檢察官還非要起訴啥妨害公務罪呢?經查,各機關駐衛警不是警察,請看設置辦法
法規名稱:監察院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要點
二十一、本院駐衛警察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院核定資遣:
(一)因故或業務緊縮而須裁減人員者。
(二)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者。
(三)不適任現職者。
資遣之給與,準用第十六點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可見駐衛警不是公務員,另外依據司法院解釋:
研究費不實核銷教授不涉貪汙
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昨天作成決議指出,公立大學教授接受委託研究辦理採購事項,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教授如有以不實發票詐領補助研究款私用等不法行為,將不構成貪汙罪,而是以刑法的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處罰。
看到沒?不光是私立大學,公立大學的教授,還是拿公家錢辦事的教授,把錢放進口袋都不能用貪汙罪起訴,因為這些教授也通通不是公務員。然後馬總統管的檢察總長就套好招似的..
700教授A補助不算貪污
以詐欺輕罪偵辦認罪就緩起訴
全台約700名大專院校教授涉不實核銷國科會補助款,引爆的涉貪爭議,在延宕年餘後昨確定解套!檢察總長顏大和昨定調,未來將依最高法院決議,教授非授權公務員,不再以7年以上的貪污重罪偵辦,改依偽造文書、詐欺等輕罪究責,且認罪者將予緩起訴,而因類似案件被約談的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雖列證人,但所涉案件將與其他教授一併重啟調查。
鄉親啊,天底下焉有是理的…教授執行公務貪污卻不算,因為教授不是公務員,學生與不是公務員的駐衛警拉扯,卻叫做妨害公務員執行公務。這個司法已經爛到根了,像是蘋果社論不禽不獸的總統說的:
森林裡走獸召開大會,邀請蝙蝠來參加。蝙蝠說:「我不來,我不是獸類,我是飛禽。」飛禽開大會,也邀蝙蝠與會。蝙蝠也拒絕,說:「我不來,我屬於獸類。」於是飛禽走獸互相走告:「以後開會不要找那個不禽不獸的東西。」
這樣若不叫:馬英九不禽不獸的司法,甚麼才叫?
更扯的是反課綱學生都沒人要告了,馬的檢察官還非要起訴,一口氣就能起訴五人,可是史上最慘的八仙塵爆,檢方查了三個月,
士林地檢署今天(16日)偵結八仙塵爆案,被告9人中,只有呂忠吉被起訴,同樣被列為被告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8人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死傷的這麼慘,生命財產損失無數,馬的檢察官只起訴一個人,這種司法還不夠不禽不獸嗎?看到八仙塵爆裡死狀甚慘被燒爛的孩子,我想起反課綱的這群學生,他們所反的課綱,竟然是連戰率同的王曉波(去北京參加大閱兵並支持解放軍跟飛彈對準台灣)所黑箱偷改的,這就彷彿李宗瑞迷姦嫩模,嫩模醒來罵「Whatthefuck」「AreUfuckme」被爛到根的司法告嫩模妨害名譽一樣,在四年前的那個馬面當眾打得連勝文一臉是血,好給爸爸一個血的教訓的這幕宛如昨夜,莫非馬總統這裡告反王曉波改黑箱課綱的孩子們,也是要給台灣人一個血的教訓,還是說他終於學會了鄭伯克段打弟弟的那個下流招式,
馬笨伯克反課綱學生的起訴了五個台灣人的孩子呢。
本文經jun5238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作者 jun5238】 2015/10/22
台北地檢署偵辦今年七月為反課綱前往教育部抗議案件今天偵結,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彭窚、蔡明穎、尹若宇、陳柏瑜、閻孝和等5名學生,另警方函送毀損、妨害公務罪被告,或因教育部長吳思華撤告,或因罪證不足,將另22名涉案學生處分不起訴,包含死亡的學生林冠華在內。
看不懂這個起訴是啥妨害公務罪,照說教育部夜間並無公務行使,何來妨害教育部的公務?若要說學生是妨害警察的公務這也不對,蓋警察是去抓妨害公務的,可是前頭學生既無妨害教育部公務,後頭警察也不能抓學生妨害警察抓學生的妨害公務,這就像是警察去抓小偷可以,但是抓小偷,小偷勢必會反抗或逃跑,這樣說成小偷妨害警察抓小偷的公務就不行,要是照這種邏輯,警察抓任何人,也都是在抓妨害公務,蓋警察等同任何公務,不給警察抓就是妨害警察執行的任何公務,天下寧有是理?
久違的網友CJS留言回覆說:
學生他們真的妨害公務,[不給警察抓就是妨害警察執行的逮捕公務],法理應該就是這樣,但這只是一半,另一半是[警察抓錯人是要賠償的],所以美國警察個個都有買保抓錯人的保險…台灣的法,根本就是獨裁法…
我比較好奇的是,幹嘛…
北檢查出,彭宬、尹若宇、蔡明穎3人當時在教育部1樓大廳,見執行維護教育部保安任務的謝姓駐衛警察,在大廳右側門入口要關門阻擋學生繼續前進,就由蔡明穎出手推擠謝姓警員、彭宬見狀後也上前拉扯,尹若宇也趁機自謝姓警員後方以腕力架住,阻礙謝姓警員執行公務,並造成其胸部挫傷。
另外陳柏瑜則在教育部長室門外,見許姓駐衛意圖阻止林姓學生闖入,也動手拉扯許員左臂向後方拖開,此時閻孝和為了方便走道上的人群進入部長室,也以身體阻擋許員、並強行拉住其左手及腰部,直到人群進入部長室才鬆手。
教育部跟駐衛警都不想告了,檢察官還非要起訴啥妨害公務罪呢?經查,各機關駐衛警不是警察,請看設置辦法
法規名稱:監察院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要點
二十一、本院駐衛警察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院核定資遣:
(一)因故或業務緊縮而須裁減人員者。
(二)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者。
(三)不適任現職者。
資遣之給與,準用第十六點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可見駐衛警不是公務員,另外依據司法院解釋:
研究費不實核銷教授不涉貪汙
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昨天作成決議指出,公立大學教授接受委託研究辦理採購事項,不是刑法上的公務員;教授如有以不實發票詐領補助研究款私用等不法行為,將不構成貪汙罪,而是以刑法的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處罰。
看到沒?不光是私立大學,公立大學的教授,還是拿公家錢辦事的教授,把錢放進口袋都不能用貪汙罪起訴,因為這些教授也通通不是公務員。然後馬總統管的檢察總長就套好招似的..
700教授A補助不算貪污
以詐欺輕罪偵辦認罪就緩起訴
全台約700名大專院校教授涉不實核銷國科會補助款,引爆的涉貪爭議,在延宕年餘後昨確定解套!檢察總長顏大和昨定調,未來將依最高法院決議,教授非授權公務員,不再以7年以上的貪污重罪偵辦,改依偽造文書、詐欺等輕罪究責,且認罪者將予緩起訴,而因類似案件被約談的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雖列證人,但所涉案件將與其他教授一併重啟調查。
鄉親啊,天底下焉有是理的…教授執行公務貪污卻不算,因為教授不是公務員,學生與不是公務員的駐衛警拉扯,卻叫做妨害公務員執行公務。這個司法已經爛到根了,像是蘋果社論不禽不獸的總統說的:
森林裡走獸召開大會,邀請蝙蝠來參加。蝙蝠說:「我不來,我不是獸類,我是飛禽。」飛禽開大會,也邀蝙蝠與會。蝙蝠也拒絕,說:「我不來,我屬於獸類。」於是飛禽走獸互相走告:「以後開會不要找那個不禽不獸的東西。」
這樣若不叫:馬英九不禽不獸的司法,甚麼才叫?
更扯的是反課綱學生都沒人要告了,馬的檢察官還非要起訴,一口氣就能起訴五人,可是史上最慘的八仙塵爆,檢方查了三個月,
士林地檢署今天(16日)偵結八仙塵爆案,被告9人中,只有呂忠吉被起訴,同樣被列為被告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8人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死傷的這麼慘,生命財產損失無數,馬的檢察官只起訴一個人,這種司法還不夠不禽不獸嗎?看到八仙塵爆裡死狀甚慘被燒爛的孩子,我想起反課綱的這群學生,他們所反的課綱,竟然是連戰率同的王曉波(去北京參加大閱兵並支持解放軍跟飛彈對準台灣)所黑箱偷改的,這就彷彿李宗瑞迷姦嫩模,嫩模醒來罵「Whatthefuck」「AreUfuckme」被爛到根的司法告嫩模妨害名譽一樣,在四年前的那個馬面當眾打得連勝文一臉是血,好給爸爸一個血的教訓的這幕宛如昨夜,莫非馬總統這裡告反王曉波改黑箱課綱的孩子們,也是要給台灣人一個血的教訓,還是說他終於學會了鄭伯克段打弟弟的那個下流招式,
馬笨伯克反課綱學生的起訴了五個台灣人的孩子呢。
本文經jun5238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作者 jun5238】 201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