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昌案 101前董座林鴻明1億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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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尚昌案 101前董座林鴻明1億元交保
金尚昌案林鴻明僅認財報不實北檢前天起訴台北101前董事長林鴻明,昨天移審台北地院。林鴻明僅部分認罪,

金尚昌案 林鴻明僅認財報不實

北檢前天起訴台北101前董事長林鴻明,昨天移審台北地院。林鴻明僅部分認罪,強調不逃亡、盼交保,但檢方建議億元交保。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金尚昌開發公司涉嫌在民國88年間向中聯信託貸款逾新台幣18億元,並以淡水地區大批土地作為擔保,因未依約還款,擔保土地遭中聯信託以不良債權方式以12億元轉賣給其他建設公司;金尚昌未將相關交易在財報上揭露,涉嫌掏空資產且違反證交法。

台北地檢署查出林鴻明是金尚昌公司的實際負責人,主導這起弊案,導致金尚昌公司損失超過10億元的開發利益,前天將林鴻明等4人起訴,因林鴻明在押,昨天移審台北地院。

林鴻明庭訊時表示,他在檢察官偵訊時,「沒有記載關係人交易,這是我的錯,財報不實,我認罪」,沒在公開資訊站,公告重大訊息,「我也承認」;至於洗錢、違反證交法及背信等罪,他則不認罪。

林鴻明向法官強調,「我做的都是為金尚昌好,我沒有逃亡之虞」,他說,他在9月20日檢調搜索金尚昌當天,原訂要去上海開國際會議,因世界高樓協會邀他當主講人,但他立即取消行程,「如果我要逃,那時就逃了」,他會面對司法調查,不逃避,僅擁有1本護照,沒有別國的居留權。

林鴻明委任律師指出,檢方已訊問相關證人完畢,沒有串證之虞,他的母親、妻子、子女都在台灣,他不會逃亡,且檢方在22日曾向院方聲請具保停押。

檢方表示,林鴻明罪嫌重大,不法所得逾10億元,建議交保金應在1億元以上。

林鴻明移審 1億元交保

台北101前董事長林鴻明被控掏空金尚昌公司案昨天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林鴻明新台幣1億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調接獲檢舉,金尚昌開發公司涉嫌在民國88年間向中聯信託貸款逾新台幣18億元,並以淡水地區土地作擔保,因未依約還款,擔保土地遭中聯信託以不良債權方式以12億元轉賣給其他建設公司;金尚昌未將相關交易在財報上揭露,涉嫌掏空資產且違反證交法。

檢方查出,林鴻明是金尚昌實際負責人,導致公司損失超過10億元的開發利益,前天將林鴻明等4人起訴。全案下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林鴻明庭訊時僅承認財報不實,至於洗錢、違反證交法及背信等罪嫌,則不認罪。

台北地院認定,林鴻明涉犯證交法等重罪,裁定1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每週三、週六晚間需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並責付給律師。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