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個資案二審仍喊無罪 稱僅幫女友「拉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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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個資案二審仍喊無罪 稱僅幫女友「拉群組」
藝人王大陸涉助女友討債,一審依個資法判刑6月,被控透過友人找前刑警劉居榮查閃兵主嫌陳志明個資則無罪。檢察官、王大陸等人均上訴,高院今天開庭,王大陸與闕沐軒均維持無罪答辯,劉居榮則改口認罪,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藝人王大陸涉及違法利用個資案件,一審因協助女友闕沐軒追討債務部分,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被控透過友人找時任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查詢閃兵案陳志明個資部分則獲判無罪。案件經檢辯雙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30)日二審首度開庭,王大陸與闕沐軒均維持無罪答辯,劉居榮則改口認罪,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全案其中一部分源於王大陸認為遭綽號「小黑」的陳志明騙走360萬元,在陳志明因另案入監、雙方失聯後,王大陸請游姓友人協助尋人。檢方指控,游男隨後聯繫當時任職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的劉居榮,劉利用職務機會,以不實事由登入警用系統查詢陳志明個資,再將畫面拍攝傳給游男。

王大陸二審庭上主張,當時只是認為遭騙360萬元,因此請朋友幫忙尋找「小黑」,過程中只提及綽號,沒有說出陳志明全名,也不知道「小黑」真實身分;後來得知對方已入監,就告訴朋友不用繼續尋找,因此否認自己有違法利用陳志明個資。一審就王大陸涉及這部分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至於另一起遭一審判刑的案件,起因於王大陸女友闕沐軒與潘姓男子間有400多萬元債務糾紛。王大陸、闕沐軒與游男成立微信群組處理債務問題,游男之後再委託他人蒐集潘男親屬個資,並有人前往潘男家屬住處或以電話方式討債。

王大陸庭上表示,由於女友與游男互不認識、也沒有彼此聯絡方式,他才建立3人群組,讓兩人自行討論如何處理債務。他強調,自己沒有參與後續討論,群組成立20多天期間幾乎沒有查看訊息,最後僅基於朋友立場回覆「謝謝」、「辛苦了」等語,也未要求任何人向潘男家屬討債或蒐集其個資,因此主張沒有違反《個資法》。

闕沐軒同樣否認犯罪。她表示,潘男先前曾承諾還款,入監期間也曾寫信聯絡,後來雙方一度失去聯繫,她才希望透過游男尋找潘男本人討論還款問題,從未要求對方尋找潘男家屬,也沒有指示取得親屬個資。

一審法院則認定王大陸、闕沐軒知悉並參與相關討債行動,兩人均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檢方對原審有罪部分也提起上訴,主張應從重量刑。

同案前刑警劉居榮的態度則出現轉變。劉居榮二審當庭坦承,曾在台北市刑大偵三隊辦公室利用其他案件名義查詢陳志明資料,目前僅就量刑部分爭執,希望法院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一審時劉曾辯稱將資料「誤傳」給游男,但法院依雙方對話紀錄等證據未採信說法,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1年4月。

高院另提訊因其他案件在押的陳志明到庭,詢問他與劉居榮是否有調解意願,雙方均表示願意,法院將先移付調解。

此外,王大陸先前曾以遭詐騙360萬元為由控告陳志明,但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志明因另案入監而未履行約定,相關費用也是雙方磋商後達成合意,難認具有詐欺犯意,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王大陸庭後被問到是否另提民事訴訟追討360萬元,僅表示將再與律師研究討論。

高院庭末諭知全案12月23日續行審理,若辯護人未再聲請調查其他證據,預計當天進行辯論程序。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