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世文林口合宜住宅收賄案 判7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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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世文林口合宜住宅收賄案 判7年定讞
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藉林口A7合宜住宅案向遠雄集團收賄,最高法院21日依貪污罪判處他7年有期徒刑定讞。
中央社報導,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藉林口A7合宜住宅案向遠雄集團收賄,最高法院今天依貪污罪判處他7年有期徒刑定讞。

至於葉世文另被控八德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案、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最高法院則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