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浩敏會盲胞 允保障身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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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浩敏會盲胞 允保障身障權益
板橋地院法官因不准盲胞帶導盲犬進法庭引發風波。司法院長賴浩敏9日接見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等人及隨行

板橋地院法官因不准盲胞帶導盲犬進法庭引發風波。司法院長賴浩敏9日接見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等人及隨行的2隻導盲犬,賴浩敏除對事件表達遺憾,承諾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賴浩敏9日親自接見台灣導盲犬協會代表;盲胞曾雅君說,導盲犬不只是狗,也是視障者的家人、朋友,應給予起碼的尊重;盲胞邱文昇表示,目前仍有許多公共場所禁止導盲犬進入,希望司法機關給予視障者及導盲犬保障,也建議司法院可以利用培訓、研習等課程,讓法官等執法人員了解導盲犬存在的必要性。

賴浩敏表示,對這次板橋地院發生的事情感到遺憾,但指出這不是常態,是偶發事件,導盲犬陪同視障者是「理所當然」,不但不可拒絕,更應主動關懷、協助

賴浩敏說,本月2日已通令全國各法院確實遵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不得拒絕導盲犬陪同視障者出入法庭。

導盲犬爭議 立委籲落實身障法

視障者邱文昇日前帶導盲犬上法庭,法官解惟本當庭表示,若妨害秩序「導盲犬會被轟出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解惟本5日由同為法官的妻子李昭融以配偶的獨立告訴權,控告邱文昇加重誹謗,後因邱文昇已刪除部落格文章等理由撤回告訴。田秋堇9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邀邱文昇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導盲犬協會、內政部官員等出席。

邱文昇說,因導盲犬與社區的問題上法院出庭,就是因為相信法院能為自己主持公道,不料尋求法律協助時卻得到這樣對待,因此在部落格上寫出來,當時比較氣憤,可能有不適當用詞,願意道歉。

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說,解惟本引用法院組織法規定,「有妨害法庭秩序者,審判長得禁止其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因此有妨害法庭秩序的動物,依舉重明輕法則可以轟出去;又依字典解釋「轟,驅離也」,動物不是人類無法對他下命令,因此驅離。由這個事件可以了解他的深層觀念錯誤,這種不自覺的傲慢是司改運動中發現人的最大問題。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視障者與導盲犬能自由出入公共場所相關規定在民國93年就已訂定,也有相關罰則;新北市政府已對這次事件進行了解,若有違反規定將依法處理。

台灣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表示,協會一直宣導關於導盲犬三不一問原則,導盲犬穿著導盲鞍值勤時,不餵食導盲犬、不打擾牠執勤、不拒絕牠們;一問則指如果看到視障者迷路或需要協助,請主動上前詢問協助,也希望政府幫忙宣導導盲犬的相關權益與規範。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