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社桶仔雞店疑爆食品中毒 衛生局令停業清消

生活新聞中心生活
高雄大社桶仔雞店疑爆食品中毒 衛生局令停業清消
高雄市大社區某家桶仔雞店遭民眾反映,一家30人3日用餐後,多人出現上吐下瀉情形並陸續就醫。衛生局表示,目前共有6人出現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已要求業者停業2天全面清消。
高雄市大社區一家經營逾30年的桶仔雞餐廳,日前爆出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有民眾於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家族約30人於5月3日前往該店聚餐慶祝母親節,餐後陸續有多人出現腹瀉、嘔吐等腸胃不適症狀,截至目前已有9人身體不適,其中部分民眾因脫水送醫治療。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5月5日接獲2家醫療院所通報,共有3起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隨即啟動疫調並派員前往涉案餐廳稽查。經調查,該起聚餐發生於5月3日中午,約30人參與,至5月4日清晨6時起,陸續有民眾出現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等症狀,目前已有6人就醫,經治療後皆已返家休養。

有用餐民眾指出,當天店內環境悶熱、出餐速度緩慢,部分餐點品質也令人疑慮,像是筍子顏色偏灰、疑似經過回鍋加熱,整體口味則偏重鹹。另有民眾表示,家中91歲長者用餐後也出現身體不適,需送醫治療。由於部分未食用葷食的家人未出現症狀,家屬懷疑問題可能與特定肉類或海鮮料理有關。

針對疑似問題來源,衛生局已針對蒜泥蚵仔、白灼蝦等餐點及相關環境進行採樣,包括刀具、砧板、鍋具、抹布與廚工手部等環境檢體共6件,同時採集員工及患者人體檢體6件,將進一步檢驗釐清病原與責任歸屬。

考量食品安全風險及避免疫情擴散,高雄市衛生局已要求業者自5日起停業2天,進行全面環境清潔與消毒,待複查確認符合規定後方可恢復營業。

衛生局指出,現場稽查發現業者雖已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並投保產品責任險,但仍存在多項衛生缺失,包括冰箱未除霜、部分食品未妥善覆蓋,以及掃具與個人物品未分區放置等情形,已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責令限期改善,若複查未改善,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罰鍰。

對於外界指控,餐廳鍾姓負責人則表示,事發至今未接獲消費者直接反映不適情況,對網路上的相關指控感到意外。他指出,事發當天店內仍有不少客人用餐,如果有問題,應該不會只有這一組客人,仍須等待衛生單位檢驗結果出爐後才能進一步確認。

此外,也有民眾質疑食品安全通報流程效率不足,表示第一時間撥打1919食品安全專線未獲回應,後續轉向衛福部尋求協助,卻被告知須由醫療院所進行正式通報,認為整體流程過於繁瑣,恐延誤處理時效。

高雄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若因疑似食品中毒就醫,可保留診斷證明及相關醫療單據,依法向業者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若雙方協調未果,可透過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申訴尋求協助。

【圖片來源:中央社(高雄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