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裁批簽等80份檔案移歸案 國民黨興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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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蔣介石任中國國民黨總裁時總裁批簽80筆檔案為政治檔案將移歸公有,國民黨訴請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民黨主張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蔣介石任中國國民黨總裁時總裁批簽80筆檔案為政治檔案將移歸公有,國民黨訴請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民黨主張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促轉會指出,此項判決彰顯司法肯認政黨持有政治檔案應審定並移歸為國家檔案的重要性,具時代意義。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關總裁批簽移歸公有的宣判結果,中國國民黨今日表達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
總裁批簽檔案是蔣介石於1950年至1975年任國民黨總裁期間所批示由黨秘書長或秘書長與相關單位主管聯名所上簽呈,內容與國防、外交、內政及司法等國家公權力之行使、國家政策形成密切相關。促轉會認為,這批案是理解戒嚴體制及動員戡亂體制生成、運作及鞏固之重要檔案,亦是威權統治時期以黨領政的具體證據,與政治檔案定義相符。
促轉會指出,2019年11月審定4286筆總裁批簽系列檔案為政治檔案後,又發現國民黨還有80筆總裁批簽檔案未通報,因此依促轉條例第18條第3項規定主動調查,2020年9月4日審定為政治檔案,並依法要求國民黨將檔案原件移歸國有,國民黨接獲處分後申請復查,2020年11月12日被駁回後國民黨不服,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撤銷告訴,北高行政法院今日宣判,國民黨訴請撤銷並無理由,判決駁回。
促轉會表示,這80筆總裁檔案審定處分至今,只完成23筆檔案移歸至檔案管理局,還有57筆檔案,國民黨有影像檔卻稱未持有檔案原件,遲未完成移歸,已違反促轉條例第18條第5項規定,若再不儘速移歸所剩57筆總裁批簽檔案,促轉會得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促轉會表示,除了這57筆總裁批簽檔案外,國民黨還持有海外工作會、文化工作會、社會工作會、大陸工作會等單位共3萬多筆檔案,促轉會已多次函請要求通報仍未通報,希望儘速通報檔案,切勿以身試法。
國民黨說,促轉會聲稱此結果是彰顯司法肯認總裁批簽檔案審定及移歸國有重要性,根本是扭曲事實、模糊焦點。國民黨痛批促轉會政治鬥爭的東廠標誌鮮明,毫無根據、單憑心證之下所做成的行政認定,只是為了製造業績、延續運作。
【中評社/記者 倪鴻祥】【圖片為資料照】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關總裁批簽移歸公有的宣判結果,中國國民黨今日表達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
總裁批簽檔案是蔣介石於1950年至1975年任國民黨總裁期間所批示由黨秘書長或秘書長與相關單位主管聯名所上簽呈,內容與國防、外交、內政及司法等國家公權力之行使、國家政策形成密切相關。促轉會認為,這批案是理解戒嚴體制及動員戡亂體制生成、運作及鞏固之重要檔案,亦是威權統治時期以黨領政的具體證據,與政治檔案定義相符。
促轉會指出,2019年11月審定4286筆總裁批簽系列檔案為政治檔案後,又發現國民黨還有80筆總裁批簽檔案未通報,因此依促轉條例第18條第3項規定主動調查,2020年9月4日審定為政治檔案,並依法要求國民黨將檔案原件移歸國有,國民黨接獲處分後申請復查,2020年11月12日被駁回後國民黨不服,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撤銷告訴,北高行政法院今日宣判,國民黨訴請撤銷並無理由,判決駁回。
促轉會表示,這80筆總裁檔案審定處分至今,只完成23筆檔案移歸至檔案管理局,還有57筆檔案,國民黨有影像檔卻稱未持有檔案原件,遲未完成移歸,已違反促轉條例第18條第5項規定,若再不儘速移歸所剩57筆總裁批簽檔案,促轉會得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促轉會表示,除了這57筆總裁批簽檔案外,國民黨還持有海外工作會、文化工作會、社會工作會、大陸工作會等單位共3萬多筆檔案,促轉會已多次函請要求通報仍未通報,希望儘速通報檔案,切勿以身試法。
國民黨說,促轉會聲稱此結果是彰顯司法肯認總裁批簽檔案審定及移歸國有重要性,根本是扭曲事實、模糊焦點。國民黨痛批促轉會政治鬥爭的東廠標誌鮮明,毫無根據、單憑心證之下所做成的行政認定,只是為了製造業績、延續運作。
【中評社/記者 倪鴻祥】【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