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 高市議長等9議員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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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20名現任及卸任市議員被控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案,高雄高分院認定包括現任議長康裕成及前任議長許
高雄市議會20名現任及卸任市議員被控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案,高雄高分院認定包括現任議長康裕成及前任議長許崑源等人有罪,各依偽造公文書判刑2月至1年10月不等,均得易科罰金定讞。其中,康裕成被判刑4個月定讞。
蘋果日報報導,被判有罪定讞的20名現任及卸任市議員包括許崑源(國)、黃柏霖(國)、康裕成(民)、黃淑美(民)、陳美雅(國)、李喬如(民)、蕭永達(民)、林宛蓉(民)、吳益政(親)﹔以及前議員莊啟旺、童燕珍、王齡嬌、藍星木、藍健菖、黃添財、戴德銘、楊色玉、蔡媽福、曹明輝、林崑山。另包括林宛蓉胞姊林金里、助理黃麗容及許崑源的會計胡素珍。
本案源於2009年間檢方偵辦市議員林武忠抽單案時,意外查出有議員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情形,隨即指揮憲調單位搜索高市議會,並發現議員除了聘僱自己親屬掛名助理,甚至聘僱名單中還有遊民、植物人等,偵查後於2011年5月間,依偽造文書罪將20名議員在內共23人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高市議會每位議員可遴聘6位助理,每位助理每月可請領4萬元助理費,以往議會是將每位議員24萬元的月助理費直接撥入議員帳戶,但調查發現涉案議員在2001至2008年間均未依實際情形申報,並在議會要求出具助理名單時以人頭掛名填寫,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公文書罪。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