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 毀損最重關5年、2000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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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 毀損最重關5年、2000萬罰金
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該草案旨在保存威權統治時期國家為鞏固政權而侵害人權的遺址,藉此促進社會溝通反省、保障人權、深化民主價值,避免重蹈覆轍。
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該草案旨在保存威權統治時期國家為鞏固政權而侵害人權的遺址,藉此促進社會溝通反省、保障人權、深化民主價值,避免重蹈覆轍。

文化部次長王時思表示,不義遺址包括羈押、審判、刑求、監禁、處決等場所或相連場域。條例草案共16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不義遺址調查研究、審議、公告及相關法律效力,並針對公有及私有不義遺址保存活化原則、獎勵補助、管理維護義務及毀損處罰等事項。

根據草案,公有不義遺址管理機關需於公告後2年內提出保存活化計畫並編列預算;私有不義遺址則尊重所有人意願,在對財產權侵害最小原則下進行保存活化。毀損公有不義遺址者,將被處以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並科以50萬至2000萬元罰金。

目前已完成審定公告的不義遺址共有42處,將適用該條例。文化部表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解散前,已審定並公告42處不義遺址,後續將依據條例進行保存活化。此外,文化部已邀集專家學者組成「不義遺址審議諮詢作業小組」,至今已完成11處潛在不義遺址的先期審議,並將加速審議其餘64處潛在不義遺址,預計於115年完成公告。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不義遺址的保存是了解真相、促進和解、實踐轉型正義的重要工程,也是反省過去、包容傷痕、深化民主的具體行動。條例草案將不義遺址的調查研究、修復規劃、管理維護及教育推廣、公有空間活化、獎勵私有空間保存等事項法制化,透過專法規範,系統化推動不義歷史遺跡的保存及維護。

【圖片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