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與收賄 陳怡君開庭認罪道歉
政治新聞中心生活
.jpg)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等案遭訴,士院25日首度開庭。陳怡君採認罪答辯,供稱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把助理費用於公務支出,收賄部分則不清楚對價關係的意思。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因涉詐領助理費與收受建商賄賂一案,士林地方法院今(25)日首度開庭。兩人皆在庭上認罪,並強調所涉金流多半用於公務支出。陳怡君除坦承犯罪,亦表達歉意,表示由於辦公室財務壓力沉重,才動用助理費填補開銷。兩人律師則爭取減刑與交保,惟法官尚未裁定,並將待後續證據調查與其他被告狀況再行決定是否續押。
針對詐領助理費部分,陳怡君表示,自2018年底起,為補貼服務處營運所需,動用以三位親友為名的人頭助理所領取之公費補助。她說明,自己每月薪資12萬元中有一半需償還貸款,而政黨補助亦有限,例如舉辦一場活動需耗費15萬元,但補助僅有2至3萬元,導致財務窘迫。
她坦承所動用的助理費用於服務處租金、水電、文宣製作與工讀生薪資,並未據實列帳,亦未聘請會計協助。她於庭上表示:「我認罪,我很抱歉。」同案被告張惠霖也表示,自己甚至動用個人存款貼補辦公室所需,願意全部認罪,並主張其行為雖不當但為支應公務。
另就收受建商賄賂部分,陳怡君與張惠霖亦未否認。檢方指控,兩人自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分別或共同以顧問費名義,向品嘉建設胡偉良與高明義收取70萬餘元。作為對價,陳怡君利用議員身分,出面協助該建商向台北市政府關心建照申請與行道樹移植進度。
陳怡君表示,對「對價關係」的法律意涵認識有限,但坦承知道張惠霖每月收受3萬9000元款項,且本人亦同意、參與協調事項。律師則強調,相關行為僅屬於協助行政流程之「關心」,並無施壓或關說意圖。
律師方面皆為兩名被告爭取減刑與緩刑,理由包括兩人均已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且並無逃亡意圖。陳怡君律師更請求讓其交保候傳。然而,法官指出,案件仍有其他被告尚未認罪,且尚須核對證據與證人,遂裁定陳、張繼續羈押,候後續審理結果而定。
【圖片為資料照】
針對詐領助理費部分,陳怡君表示,自2018年底起,為補貼服務處營運所需,動用以三位親友為名的人頭助理所領取之公費補助。她說明,自己每月薪資12萬元中有一半需償還貸款,而政黨補助亦有限,例如舉辦一場活動需耗費15萬元,但補助僅有2至3萬元,導致財務窘迫。
她坦承所動用的助理費用於服務處租金、水電、文宣製作與工讀生薪資,並未據實列帳,亦未聘請會計協助。她於庭上表示:「我認罪,我很抱歉。」同案被告張惠霖也表示,自己甚至動用個人存款貼補辦公室所需,願意全部認罪,並主張其行為雖不當但為支應公務。
另就收受建商賄賂部分,陳怡君與張惠霖亦未否認。檢方指控,兩人自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分別或共同以顧問費名義,向品嘉建設胡偉良與高明義收取70萬餘元。作為對價,陳怡君利用議員身分,出面協助該建商向台北市政府關心建照申請與行道樹移植進度。
陳怡君表示,對「對價關係」的法律意涵認識有限,但坦承知道張惠霖每月收受3萬9000元款項,且本人亦同意、參與協調事項。律師則強調,相關行為僅屬於協助行政流程之「關心」,並無施壓或關說意圖。
律師方面皆為兩名被告爭取減刑與緩刑,理由包括兩人均已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且並無逃亡意圖。陳怡君律師更請求讓其交保候傳。然而,法官指出,案件仍有其他被告尚未認罪,且尚須核對證據與證人,遂裁定陳、張繼續羈押,候後續審理結果而定。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