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山林地內引火炊煮 21人觸法當場查獲
生活新聞中心生活

一行人到八仙山事業區的造林地遊玩,竟搭建營火基地,東勢林管處昨天獲報派員調查,發現營地冒著火煙且有炊煮餐具,蒐證後就地埋伏,查獲21人依法偵辦。
據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網站消息,昨(2/3)日上午11時許東勢林管理處接獲通報,所轄八仙山事業區第54林班之造林地發現營火基地,該處即刻調派鞍馬山工作站7名人力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於12時許抵達現場,發現營地仍冒火煙且遺留大量炊煮餐具,立即啟動蒐證機制,並於附近林地搜索蹤跡且就地進行埋伏,遂於當天下午近3時許查獲陸續返回營地人員共計21名。
東勢林區管理處指出,案發地點為造林地,研判營火所用林木,為林下整理撫育遺留之小徑木,該處遍植香杉、紅檜、扁柏等造林樹種,屬於針一級貴重木,樹種帶有油質及芳香味,一旦營火不慎引發森林火災,將造成巨大損失並搶救不易,本案經查為朋友相約上山遊玩,然於林地內引火之行為,已觸犯森林法,除依森林法第56條規定,可處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外,另擅自取用林木營火屬竊取行為,亦觸犯森林法第50條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金,屬貴重木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全案交由警方偵辦。
東勢林區管理處呼籲,乾燥季節來臨,中部山區已將近2個月未曾降雨,林地相當乾燥,一點火星就可能引起森林火災,提醒民眾,森林區域切勿引火,進入山林勿生火煮食、亂丟菸蒂、引火燒墾,共同愛護珍貴台灣山林。
東勢林區管理處指出,案發地點為造林地,研判營火所用林木,為林下整理撫育遺留之小徑木,該處遍植香杉、紅檜、扁柏等造林樹種,屬於針一級貴重木,樹種帶有油質及芳香味,一旦營火不慎引發森林火災,將造成巨大損失並搶救不易,本案經查為朋友相約上山遊玩,然於林地內引火之行為,已觸犯森林法,除依森林法第56條規定,可處12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外,另擅自取用林木營火屬竊取行為,亦觸犯森林法第50條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金,屬貴重木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全案交由警方偵辦。
東勢林區管理處呼籲,乾燥季節來臨,中部山區已將近2個月未曾降雨,林地相當乾燥,一點火星就可能引起森林火災,提醒民眾,森林區域切勿引火,進入山林勿生火煮食、亂丟菸蒂、引火燒墾,共同愛護珍貴台灣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