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還沒好又沒時間回診?食藥署建議「這樣做」 千萬別隨便吃舊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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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醫師開立的藥品大多屬於處方藥,在沒有醫師的處方下,藥師不能任意調劑給民眾。
不少民眾有長期服藥的需求,但領藥時遇到特定藥物缺貨又該怎麼解決呢?食藥署指出,近幾年受到國際局勢變化的影響,或是藥廠的市場考量等,許多藥物出現暫時性缺藥,或是退出健保市場的問題。但民眾也無需過度擔心,當病人的藥物缺藥時,依據藥師法第17條,以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26條,若處方箋上沒有標示不可替代並載明原因,藥師只要經病人同意,就可以用「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其他廠牌藥品,也就是所謂的「三同藥品」替代。
食藥署說明,台灣的藥廠在經過一系列改革升級後,目前已全面通過PIC/S GMP認證,與國際製藥標準接軌,因此如今國內製造的藥品,同樣具備與原廠相同的品質。當藥品的成分、劑型、含量都相同時,療效也必然相同,政府和藥廠也必須按時監控藥品的品質,以確保用藥安全。用藥方面如有任何問題,請民眾可隨時到藥局諮詢專業藥師。
本文經 健康醫療網 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健康醫療網/記者黃嫊雰報導】2025/02/17
食藥署說明,台灣的藥廠在經過一系列改革升級後,目前已全面通過PIC/S GMP認證,與國際製藥標準接軌,因此如今國內製造的藥品,同樣具備與原廠相同的品質。當藥品的成分、劑型、含量都相同時,療效也必然相同,政府和藥廠也必須按時監控藥品的品質,以確保用藥安全。用藥方面如有任何問題,請民眾可隨時到藥局諮詢專業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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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網/記者黃嫊雰報導】202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