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密?記者稱揭露洛陽性奴案遭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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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密?記者稱揭露洛陽性奴案遭質問
河南洛陽警方近日破獲一起案件,公職人員李浩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地窖中囚禁為性奴。9月初,洛陽警方成功

河南洛陽警方近日破獲一起案件,公職人員李浩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地窖中囚禁為性奴。9月初,洛陽警方成功解救出4名歌廳女,同時,還找到兩具屍體……該新聞9月22日見報後成為焦點。誰知當天中午,發出這一報道的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就在微博稱,他在洛陽的酒店內遭到質問,追查“洛陽性奴的稿子誰跟我報的料。說我侵犯‘國家機密’!”該微博被大量轉載,網友說:“不法幹部養性奴,這算哪門子國家機密?”

事件還原 男子挖地窖,囚6名歌女當性奴

據城市信報報道,洛陽刑警鄭勝利說,本月初,23歲的女子小晴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剛剛從“大哥”為她構建的一個地窖中逃離。在過去的很長一段 時間裡,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誘騙綁架後,淪為“大哥”的性奴。“其間,‘大哥’還殺了兩個人。”小晴的話很快引起洛陽警方重視。隨後,警方解救了小美、丹 丹、可可等女子,又陸續挖出兩具屍體。

案發僅48小時後,洛陽警方成功將試圖外逃的李浩抓獲。李浩現年34歲,幾年前從消防部隊轉業分配安置在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 隊。經警方調查,李浩已婚,且與其妻子育有一子。“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分別從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TV誘騙了6名女子到洛陽市西工區凱旋路附近的 小區。

將這些女子綁架,並帶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長期囚禁,並進行性侵害。”一名不願具名的當地警方人士介紹說。李浩用於作案的場所表面看是一間隱藏於居 民樓中的地下室。

由於面積不足20平方米,在長達1年多的時間裡,李浩在地下4米處挖了地窖。地窖共分為4個部分,首先是一個直徑大約為60厘米的洞口。在下到洞口之後,向左即是一條僅夠一人爬行穿過的隧道,爬過隧道之後,裡面是兩間小房子。讓民警驚訝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邊還配備了電腦,但沒上網,供 她們打遊戲,看影碟。警方偵查後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將6名女子誘騙、囚禁之後,強行與這些女子發生性關係,且平時對這些女孩“調教有方”,女孩子們不 僅毫無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

“大約1年前的一個晚上,其中一名女子與另一被囚女孩因爭風吃醋發生打鬥。李浩協助後者將前者打死之後,將屍體就地掩埋。在此之前,為了“殺一儆百”,李浩將一名“不聽話”的女子芳芳打死後,也掩埋在女孩們居住的“房間”角落裡。據《南方都市報》

記者求助 微博稱被指“侵犯國家機密”

9月22日,南方都市報刊發了這一新聞後引發轟動,而采寫該新聞的記者紀許光卻在經過新浪認證的微博中爆料稱遭遇官員質問。22 日 11:20,紀許光寫道:“河南洛陽:入住的酒店內遭質問‘洛陽性奴’的稿子誰跟我報的料。說我侵犯‘國家機密’!技監局執法幹部李浩2年時間地窖內囚 禁、性侵坐台女,並殺害2人。一個典型的關係到民眾知情權的刑案。算哪門子‘國家機密’?看架勢,稍後恐被帶走。請圍觀、解救。”微博中附上了一張有些模 糊的照片,照片中兩名男子坐在沙發上像在等人。

此微博一出,讓這條原本就備受關注的新聞開始轉向,而這一次聚焦的是寫這條新聞記者的安全問題。網友們不解,這樣的一條新聞為何 會上升成為 “國家機密”?網友“十年砍柴”寫道:“當地政府如此緊張,讓我不厚道地懷疑有案中案。”更多的網友認為:“這種事都成國家機密,那國家機密太 多了。” 還有一位網友說:“洛陽市大怒,正嚴查誰是內鬼。據傳,此案告破時,當地統一封口,禁止媒體得知和報道。因案件主角是一公務員,當地認為有損當地 形象。”

網友“護花狼”說:“國家機密是誰定的?怎麼館陶縣縣長的簡歷是國家機密,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也是國家機密,什麼都成了機密,都藏著掖著是要幹什 麼?我看這一次根本不是機密,是政績。”

此微博也引起了眾多新聞從業者的關注,在譴責“侵犯國家機密”這一說法的同時,有的開始關心紀許光:“已經六個小時沒有更新了,博主還好嗎?”網友“洛神飛雪”說:“問題是,他們怎麼知道你住在那裡?怎麼找到你的?國家機密就扯淡吧,一個刑事案件,至於嗎?”

 當地回應 對記者被質問一事並不知情

截至9月22日晚9點,該微博被轉發近萬次,2000多名網友進行了評論。

22日下午4點,記者電話聯繫到了南都記者紀許光。他說,得知電話是信報打來的有些激動,“我感到心中一暖,我是青島平度人”。

紀許光說:“這個稿子是南方都市報獨家發表的,在此之前這一事件在當地保密得非常嚴格。我是在採訪洛陽電視台記者李翔遇害時無意得知了此事,並且也得到了當地警方的支持。公眾有知情權,作為新聞記者,我只想把客觀的新聞事實傳達給公眾,畢竟有些事件靠捂蓋是掩蓋不了的。”

“22日上午,有兩名自稱是洛陽市委的男子找到我,也就是微博所附照片中的那兩個人,他們對我說這條新聞侵犯了國家機密。作為記 者我無法理解,這樣的一篇新聞怎麼會侵犯國家機密?我的職責是告訴公眾事實,採訪期間也沒有給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造成不便,對於他們的語氣和態度我感到很 難過。” 紀許光說。

紀許光認為,洛陽政府應該有一個開放的態度,而不應該採取遮掩的方法。“這篇新聞的出發點是在肯定警方的破案能力。我發出這一條微博,是對公眾的告知,也是對我自己的一個保護。”紀許光說。

接受採訪時,紀許光說“國家機密”的矛盾暫時平息,自己也暫時沒有受到威脅。紀許光表示自己目前仍在洛陽,“這件事我會繼續做下去,不會放棄的”。

22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聯繫了洛陽市委宣傳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紀許光所報道的事件已經引起廣泛關注,至於他自稱“被兩名男子質問侵犯國家機密”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並不知情,也不便發表評論。

【中評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