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不得在中國設籍 陸委會:明年起常態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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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不得在中國設籍 陸委會:明年起常態查核
陸委會18日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軍公教核心人員將全面納入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嚴禁在中國大陸設籍或申領持有中共相關身分證件。若有不配合者,將依相關任用法令與契約規定,面臨不予銓審、不得簽約、續聘或改聘等處置。
陸委會18日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軍公教核心人員將全面納入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嚴禁在中國大陸設籍或申領持有中共相關身分證件。若有不配合者,將依相關任用法令與契約規定,面臨不予銓審、不得簽約、續聘或改聘等處置。

陸委會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明定,國人若取得中國大陸人民身分,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因此不得擔任志願軍職或公教人員。過去政府已透過專案查核掌握狀況,其中第一波針對中央政府人員清查時,就有2人自主申報領有中國身分證,另有75人持有中國居住證;第二波地方政府清查則發現27人持有中國居住證。專案階段雖已結束,但為確保制度落實,政府將轉為長期查核。

依規劃,初期查核對象仍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主,不會立即擴及所有人員。國營事業、公股民營及公設(股)財團法人,則以需經政府核派或代表政府出任的官派人員與經理人為限。教育體系則涵蓋各級公立學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進用的21類專任人員。

此外,國防部中科院、數發部資安院、國科會災防中心、太空中心與核安會原能院等5大機敏行政法人,其新進人員也將納入查核。至於民選公職候選人,則待中選會確認辦理方式後再行實施。

陸委會強調,若人員不配合查核,涉及中共戶籍、身分證、定居證、護照者,將依法採取嚴格處置,包括停止銓審、禁止續聘等。至於持有中共居住證者,若不配合查核,將由各用人機關造冊列管,並交由政風單位與廉政署持續追蹤管考,以強化安全與公務機密維護。

為落實制度,陸委會已要求各機關、學校即日起至今年底展開宣導,並檢討修正相關用人法令、契約及資訊系統,確保制度配套齊全。未來還將會同人事總處、銓敘部、教育部等單位,舉辦全國宣導說明會,協助各機關推動,確保任用人員均符合法律規範。

陸委會最後強調,中共近年來透過允許國人持有大陸身分證件同時保留台灣身分證,刻意模糊國家認同,破壞兩岸長期以來的單一身分制度,並對台灣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政府推動常態化查核,不僅是依法行政的必要措施,也盼軍公教人員積極配合,共同維護國家安全,並提升社會對公務體系的信賴。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