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翻落邊坡釀16傷 廢止公司執照、全數牌照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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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翻落邊坡釀16傷 廢止公司執照、全數牌照吊銷
一輛中型巴士7日行經台14線仁愛鄉霧社路段翻落邊坡。公路局8日表示,這輛中巴是鴻洲通運所有,駕駛人無照駕駛,屬重大違規,裁罰9萬元,也將廢止公司執照與吊銷旗下20輛車輛牌照。
南投縣仁愛鄉台14線霧社路段7日發生中型巴士翻落邊坡事故,造成包括駕駛及15名菲律賓籍乘客在內共16人受傷。經警方及監理機關調查,肇事張姓駕駛不僅未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普通小型車駕照也早已遭註銷,且累積近百件交通違規紀錄未結清。交通部公路局認定屬重大違規事件,除開罰9萬元外,並決議廢止鴻洲通運營業執照,同步吊銷旗下全部20輛營業車輛牌照。

警方調查發現,張姓駕駛並未持有職業大客車駕照,且普通小型車駕照已遭註銷,屬無照駕駛。進一步查詢後發現,張男尚有97至99件交通違規案件未結案,累積欠繳罰鍰約66萬元,違規內容包括高速公路違規及欠繳ETC通行費等,顯示長期存在交通違規紀錄。

公路局表示,事故車輛隸屬新竹縣鴻洲通運公司,車輛於2021年出廠,車籍資料正常,今年5月甫完成定期檢驗。儘管車輛符合檢驗規定,但業者派任不具合法資格的駕駛執行載客服務,且最終發生重大事故,已違反相關法規。

新竹區監理所指出,依據《公路法》及相關裁量基準,遊覽車業者派任資格不符駕駛員執行營業載客,並肇事造成乘客受傷,屬重大違規情節,因此祭出最高9萬元罰鍰,並廢止鴻洲通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同時吊銷公司名下全部20輛營業車輛牌照。

針對業者提出駕駛為「靠行司機」的說法,公路局強調,現行《公路法》係以公司為管理主體,營業車輛車籍及營運責任皆屬公司所有,法律上並無「靠行免責」規定,業者仍須負起完整管理責任。

事故原因目前仍由警方進一步調查中。部分乘客表示翻車前曾聞到燒焦氣味,張姓駕駛則供稱事故當下疑似煞車失靈,不排除因長時間下坡頻繁煞車導致系統過熱失效。相關機械鑑定及肇事原因仍待後續釐清。

公路局表示,將持續督促鴻洲通運妥善處理傷者醫療及理賠事宜,並要求全國遊覽車業者落實駕駛資格查核及出車前安全檢查,以維護旅客安全與運輸秩序。此次事件也再次凸顯遊覽車業者駕駛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監理制度對公共運輸安全把關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