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放寬托嬰中心聘非專業人員 民團反對 衛部:限制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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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放寬托嬰中心聘非專業人員 民團反對 衛部:限制適用對象
為了因應托嬰中心人力短缺,衛福部近期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草案,開放最近一次評鑑達甲等以上的托嬰中心,可聘僱尚未具備正式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幼兒照顧,並規定這些人員需在一年至兩年內完成訓練,取得專業資格,且必須在合格專業人員監督下執行照護工作。
為了因應托嬰中心人力短缺,衛福部近期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草案,開放最近一次評鑑達甲等以上的托嬰中心,可聘僱尚未具備正式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幼兒照顧,並規定這些人員需在一年至兩年內完成訓練,取得專業資格,且必須在合格專業人員監督下執行照護工作。

此舉引發托育聯盟及勞工團體強烈反彈,認為將嚴重衝擊幼兒安全與托育品質。

民團批評:專業資格棄守、恐釀「劣幣驅逐良幣」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26日召開記者會,直言該修法等同「讓任何人都能進入托嬰中心照顧嬰幼兒,後果不堪設想」。彭婉如文教基金會組長李庭欣指出,研究顯示,許多托育事故肇因於照顧者專業不足,衛福部卻放寬人員資格,與先前提出要限縮居家保母資格的政策方向矛盾。

民團並提出五大反對理由,包括:

1.專業不足與事故率明確相關。

2.評鑑制度流於形式,難以作為真正防線。

3.要求專業人員額外監督,忽略現場高壓與過勞困境。

4.將導致專業人員流失,恐釀「劣幣驅逐良幣」。

5.根本問題是低薪與高壓環境,政府開錯藥方。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針對此次修法進行問卷調查,4027份回覆中有94%反對修法,顯示現場人員與家長均憂心此舉將降低托育品質。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強調,家長選擇托嬰服務時最重視安全與專業,放寬資格明顯否定專業價值,恐讓家長更不敢送托。他認為,政府應比照美、加等國經驗,提高薪資與改善勞動條件,才能真正解決人力短缺。

衛福部澄清:有訓練限制、須主管機關核准

面對批評,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代理署長周道君澄清,放寬對象並非「完全零經驗者」,而是必須已完成至少126小時托育訓練課程,或修畢20學分、360小時的幼托相關課程結業證書,並須在一年內取得正式托育資格。同時,托嬰中心須報主管機關核准,且僅限於評鑑甲等以上、因人員缺勤或請假時才能進用。

社家署也表示,本次修法是為讓有意願投入托育的人員能先進場,再逐步取得資格,以儘速補足人力,同時確保服務品質。

此外,政府近年已推動多項措施改善環境,包括:自110年起將托育人員照顧比由1:5降至1:4、逐年提高薪資;114年起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人員起薪3萬8011元,準公共托嬰中心依年資介於3萬3200元至3萬9200元;並提高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服務品質獎助金至1萬8000元。

衛福部強調,本次草案預告期至2025年9月25日,將持續蒐集民團、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作為後續修正參考。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