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涉貪污 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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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涉貪污 裁定收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認定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犯貪污重罪,有串供之虞,30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北地檢署認定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犯貪污重罪,有串供之虞,30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調29日約談黃季敏、黃妻陳素霞及胞兄黃文宙、3名承辦公務員及廠商等20多人到案,漏夜移送北檢複訊。

承辦檢察官認定黃季敏、消防署資訊科長蔡木火及廠商陸重光、王經武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經辦公共工程舞弊、圖利以及政府採購法等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歷經逾3小時審理,法官認為,黃季敏涉犯貪污重罪,辦公室內藏放大量黃金,較有可能藏匿,且他的供述與其餘共犯或證人有出入,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至於王經武、陸重光、蔡木火雖也涉犯貪污重罪,但供述明確,且已陳述部分事實,因此分別諭令以新台幣7萬元到20萬元交保。

得知遭押 黃季敏堅持看完筆錄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因涉貪污案,30日傍晚遭收押禁見。他在羈押庭上得知遭押時,面無表情,堅持要把筆錄看完。

檢調前天展開搜索並約談黃季敏、黃妻陳素霞及胞兄黃文宙、3名承辦公務員及廠商等22人到案,漏夜移送北檢複訊。

承辦檢察官訊後,清晨將黃季敏等4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為,黃季敏涉犯貪污重罪,辦公室內藏放大量黃金,較有可能藏匿,且他的供述與其餘共犯或證人有出入,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檢調人員對黃季敏已蒐證監控3年,期間就已得知他持有多塊黃金,前天進行搜索,果然在他的台北巿住處臥室床頭附近查獲像立可白大小、重達300多公克的4塊黃金,另在辦公室查獲像iPhone手機大小、重達1公斤的15塊金條。查扣的19塊黃金,巿價超過新台幣2000多萬元。

辦案人員透露,在黃家搜索時,發現牆上掛著許多國畫作品,追問黃妻陳素霞得知,全是她畫的,初步認定與這起貪污案無關。

但辦案人員,在許多櫃子清出30多個名牌包,黃妻表示,這些都是她的收藏,辦案人員持懷疑態度,將清查是否是用犯罪所得所購買或是廠商贈送等情形。

檢調已查扣黃季敏的相關帳戶,目前查出他曾匯出鉅額到海外,將一併清查是否涉犯洗錢罪嫌。

涉圖利廠商 黃季敏聲押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在署長任內,圖利廠商新台幣上億元,經檢察官漏夜複訊,認定罪嫌重大,今天清晨將他聲請羈押。

檢調昨天約談黃季敏、黃妻陳素霞及胞兄黃文宙、3名承辦公務員及廠商等20多人到案,漏夜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等罪及刑法的偽造文書罪偵辦。

黃季敏涉貪 消防署配合調查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圖利廠商遭檢調搜索。內政部消防署昨天表示,一切配合檢調,如有任何同仁涉案,一概嚴懲不貸。

面對前署長黃季敏遭檢方約談,消防署十分低調,不願多表示意見,僅強調一切配合檢方偵辦。而對於「災害防救勤務無線通訊系統」標案金額、得標廠商,消防署承辦官員都以未獲授權避談。

現年60歲的黃季敏是中央警察大學第40期消防系畢業,從台北市消防大隊基層幹起,歷任警政署保四總隊後勤組長、航空警察局秘書、警政署警監督察、消防署副署長。包括火災鑑定、刑事鑑識、災害防救體系、都市防災危機管理都是他的專長。

民國91年9月,黃季敏接替趙鋼出任消防署長;98年「八八風災」指揮救災期間,黃季敏不眠不休守候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昏倒送醫,之後以養病為由申請退休。

黃季敏擔任消防署長期間,被部屬形容是工作狂,除了對工作嚴格要求,每件交代事項必追蹤,當時擔任他的幕僚透露,黃季敏除了利用車上時間看公文外,每天還要提一、兩大袋公文回家批閱。

署長任內,黃季敏開拓和日本、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消防友誼,爭取主辦「亞洲消防首長年會」。除救災外,黃季敏更重視防災,全台火災發生率逐年降低,從民國91年1萬3000件,一路下降到97年的2800件,成效顯著。去年5月間台塑集團工安事故頻傳,宣布聘請黃季敏擔任總管理處副總經理並兼任麥寮廠區總廠長。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