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支瘦瘦針僅剩5支 新化衛生所長坦承提供親友 開罰送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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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支瘦瘦針僅剩5支 新化衛生所長坦承提供親友 開罰送廉政署
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長吳政達自2025年7月起,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共780支GLP-1受體促效劑類藥品,台南市衛生局今年5、6月兩度稽查時,現場僅剩5支,其餘775支無法提出相應醫師處方箋,也缺乏完整流向及使用紀錄。衛生局已依藥事法裁處10萬元罰鍰
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爆出「瘦瘦針」管理爭議。衛生所長吳政達自2025年7月起,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共780支GLP-1受體促效劑類藥品,台南市衛生局今年5、6月兩度稽查時,現場僅剩5支,其餘775支無法提出相應醫師處方箋,也缺乏完整流向及使用紀錄。衛生局已依《藥事法》裁處10萬元罰鍰,另因疑涉違法使自己或他人獲利,案件已由市府政風處移送法務部廉政署調查。

台南市衛生局副局長林碧芬表示,這次查核並非接獲檢舉,而是基於藥品安全管理及風險監測主動展開。經查,新化衛生所購入780支相關藥品,現場清點僅剩5支,且無法提出775支藥品的醫師處方、病歷及完整使用紀錄,涉及違反《藥事法》第50條規定,已依同法第92條裁罰10萬元。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也證實,本案涉及的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均屬處方藥,須由醫師經專業評估後開立處方,再由藥師調劑給藥。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表示,食藥署自2024年起與地方衛生局合作辦理專案稽查,並自2025年10月起將這類藥品納入追溯追蹤管理,今年3月再主動分析異常申報資料,提供地方衛生局查核,其中就包括新化區衛生所。

除了《藥事法》違規,衛生局也進一步調查醫師執業及病歷製作情形。依《醫師法》第12條,醫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病歷,並簽名或蓋章、註明日期;本案被認定涉及相關缺失,後續將依法裁罰,並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及考績會審議。

吳政達則回應,購買藥品的資金是個人支付,相關瘦瘦針主要以成本價提供親友及同事使用,沒有動用公款,也未從中牟利。他坦言自己「思慮不周」,願意接受相關裁罰與懲處。

不過,台南市政府政風處認為案件仍可能涉及違反法令而使自己或他人獲利,因此已移送廉政署進一步調查。後續除須釐清775支藥品實際流向,也將確認採購、保管、供應及使用過程是否涉及其他法律責任。

衛生局與食藥署均提醒,俗稱「瘦瘦針」的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屬醫師處方用藥,民眾不應透過私人管道、團購或自行購買施打,使用前應由醫師診察及健康評估並依醫囑使用,以免因來源不明或使用不當危害健康。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