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山東副省長被判無期徒刑兩岸新聞中心兩岸2015-08-19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官方微博消息,南京市中級法院3日對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受賄新台幣5909萬餘元 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官方微博消息,南京市中級法院3日對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1年,黃勝多次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23萬餘元(約新台幣5909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 【中新網】黃勝受賄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