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要壹傳媒買方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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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要壹傳媒買方申報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秀明說,壹傳媒交易案,一旦確定買方,公平會將主動要求買方申報,申報後60天內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秀明說,壹傳媒交易案,一旦確定買方,公平會將主動要求買方申報,申報後60天內做出決定。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高志鵬、葉宜津、蘇震清,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委許忠信,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徐耀昌等今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公平會主委吳秀明有關壹傳媒交易案可能形成媒體壟斷、言論過度集中一事。

吳秀明會後受訪表示,公平會是依據公平法進行「結合」管制,管制分為3階段,第一階段這筆交易必須是結合;如果構成結合要件後,第二階段要問是否達到公平交易法第11條規定,包括併購前任一個事業體市占率超過1/4,或結合後任一事業體市占率超過1/3等門檻。

他進一步說,如果超過門檻,第三階段審查事業體限制競爭與整體經濟利益做一個衡量,只有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才可以結合。

吳秀明說,買方如果文件備齊申報後之日起算60天內完成審查做出決定,60天內如果還要再延,必須申報人同意才可以,「否則我們60天內一定要做出決定」,期限是非常明確的。

他表示,壹傳媒交易案只要確定買方不管是四方或三方,公平會將化被動為主動,發函或用電話提醒買方如果符合申報義務,要盡快申報,但現在連誰買都不知道,就不知道要通知誰來申報。

吳秀明說,壹傳媒申請案,在沒有交易前根本沒有違法的問題,公平會沒有辦法主動通知買方申報。

增訂搜索扣押權 公平會:樂見

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提案修法增訂公平交易委員會有搜索、扣押制度。公平會主委吳秀明今天表示,樂觀其成。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審查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等人擬具的「公平交易法增訂第27條之2條條文」草案,丁守中在立法院進行提案說明表示,油電雙漲,帶動百貨齊漲,帶給人民極高的痛苦指數,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雖加強查緝聯合壟斷、不法囤積或哄抬價格等行為,但沒有顯著績效。

丁守中提案,增訂嚴重影響交易秩序的案件,經檢察官許可與該管法院同意核發搜索票後,得具有搜索扣押權,藉此強化公平會調查重大聯合行為案件時的蒐證能力及效能,彰顯準司法機關的職權。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對此表示「樂觀其成」。他說,這項修法增定搜索、扣押制度,立法方向與國際競爭法趨勢相同,可健全公平法執法效能,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發揮獨立機關準司法調查的功能。

他進一步說,這次修法的搜索扣押僅在特定案件且經檢察官許可與法院同意核發搜索票後,會同司法警察實施搜索,這是基於保障人權。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徐耀昌擔心若完成修法後是否與檢調機關的功能有疊床架屋之嫌,吳秀明說,「不會」,因為公平會是行政搜索、是行政罰鍰,而檢調機關是犯罪搜索,刑事處理。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