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新國歌?準大法官:這不必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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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新國歌?準大法官:這不必修憲
大法官被提名人、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昭元20日在回答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詢問時表示,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機制,他不覺得違憲,因為這是憲法底下的「灰色地帶」。另外,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今天答詢關於同性婚姻合法化一事表示,可透過修憲與修法兩途徑解決。相愛的兩人不能在一起的痛苦,這是很大的傷害。
有關蔡英文每週舉行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是否違憲?大法官被提名人、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昭元20日在回答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詢問時表示,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機制,他不覺得違憲,因為這是憲法底下的「灰色地帶」。過去歷任總統也都有,機制本身不至於到違憲。他認為,這是發展中的憲政慣例,但如果能明確化更好,只是涉及到修憲。

立法院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人事案,徐永明問到有關國歌的定位,以及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是否違憲等議題。

徐永明說,國歌根本沒有法律規定,連行政命令都沒有,只有「國徽國旗法」,如果大家這麼關心國歌,他認為這是最好時期,呼籲立法院應該要製定「國歌法」,這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環,且要重新制定國歌廢棄黨歌。

黃昭元說,這是政治議題還是由政治程序決定,但他也認為,要制定新國歌應該是不用修憲。

徐永明詢問,在台灣到底總統和行政院長誰是最高首長?黃昭元答覆,兩個都是。根據釋字627號解釋,憲法及增修條文的授權之內,總統也是最高行政首長。兩者是一起分享?黃表示,可以這樣講。

但是分際在哪?兩者是否有高低的問題?黃昭元說,這就是憲法複雜的地方,總統對行政院長有人事任命權,但行政院長就行政院各部會而言是最高首長。

徐永明提到是否憲法規定不清楚,因行政院長要對立法院負責,但總統卻不必,這部分要修正?黃昭元說,要如何修正是涉及到修憲,但權力之間的關係是負責,制衡也是一種監督、牽制和負責,立法院對總統的制衡,可以透過立法權和預算,還是有這一部分制衡所在。

黃昭元也說,對於目前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機制,他不覺得違憲,因為這是憲法底下的「灰色地帶」,過去歷任總統也都有,機制本身不至於到違憲。

徐永明詢問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接受詢答?黃昭元強調,監督關係不是只有一個,權責相符不見得只有一個解釋,包括蔡英文提名他,到立法院審查這也是一種制衡。但是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可以邀請蔡英文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只是過去沒有實現,立法院如果想要運用,這是有依據可以去運用的。

徐永明說,看到美國總統越權都是在這個階段會發生,他覺得有必要去規範。

至於最近每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被問到的唱國歌議題,徐永明指出,國歌其實是過去國民黨中常會所通過,連國民黨中常會都不認為這是正式的國歌,在正式國歌出來前,用總理訓詞當成國歌。

徐永明也說,國歌裡面提到吾黨指的是國民黨,現在卻用唱國歌來「獵巫」,認為不唱國歌就是不認同國家,這是被詬病。

徐永明也說,國歌根本沒有法律規定,連行政命令都沒有,只有「國徽國旗法」,如果大家這麼關心國歌,他認為這是最好時期,呼籲立法院應該要製定國歌法,這也是轉型正義的一環,且要重新制定國歌廢棄黨歌。

黃昭元說,這是政治議題還是由政治程序決定,但他也認為,要制定新國歌應該是不用修憲。【中評社台北 / 記者 黃筱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