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高職生刺傷同學 家屬怒告 涉殺人未遂法官裁定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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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某高中學生因與同班同學發生口角心生不滿,今天上午持疑似水果刀刺傷對方,被害人左後背有2處穿刺傷,所幸意識清楚送醫治療,行為人已被警方帶回詢問,釐清衝突原因。
宜蘭縣羅東鎮某高職生今(15)日上午發生校園傷人事件。一名16歲高二男學生在上課前約5分鐘、約於10時50分,持疑似水果刀從背後刺傷同班男同學。傷者左上背部出現兩處穿刺傷(各約2公分),意識清楚,由消防局10時55分獲報到場後送往羅東博愛醫院,院方評估將安排手術治療,所幸暫無生命危險,警詢後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法官訊問後晚間8點50分裁定收容。
校方表示,兩人上週曾因口角產生不滿,並疑在社群平台互嗆;行為人今日坐在教室最後一排,老師於黑板前授課時,他起身持刀靠近並劃刺對方背部。事發後校方第一時間通報警消與縣府單位,並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警方已將涉案學生帶回派出所釐清動機與事發經過,並通知相關人士製作筆錄,被害人家屬認為,受害學生上週與行凶學生口角時,傳出有遭言語恐嚇,現在又被對方持刀刺傷,要提出殺人未遂及恐嚇告訴。警詢後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法官訊問後15日晚間8點50分裁定收容。
校方指出,已由輔導室進入班級進行同儕安撫與諮商,後續將對加害與被害學生提供個別心理輔導,並由教官室加強全校法治與校園安全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校方重申,將全力配合警方與教育主管機關調查,同時檢視校園安全通報與預警機制。警方並呼籲師生若發現同儕間衝突或情緒異常,應及時通報,避免憾事。
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圖片來源:翻攝自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官網】
校方表示,兩人上週曾因口角產生不滿,並疑在社群平台互嗆;行為人今日坐在教室最後一排,老師於黑板前授課時,他起身持刀靠近並劃刺對方背部。事發後校方第一時間通報警消與縣府單位,並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警方已將涉案學生帶回派出所釐清動機與事發經過,並通知相關人士製作筆錄,被害人家屬認為,受害學生上週與行凶學生口角時,傳出有遭言語恐嚇,現在又被對方持刀刺傷,要提出殺人未遂及恐嚇告訴。警詢後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法官訊問後15日晚間8點50分裁定收容。
校方指出,已由輔導室進入班級進行同儕安撫與諮商,後續將對加害與被害學生提供個別心理輔導,並由教官室加強全校法治與校園安全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校方重申,將全力配合警方與教育主管機關調查,同時檢視校園安全通報與預警機制。警方並呼籲師生若發現同儕間衝突或情緒異常,應及時通報,避免憾事。
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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