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刑法修正案 共諜將納外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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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審查通過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完成三讀,共諜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審查通過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完成三讀,共諜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
王定宇等提案修正刑法,將外患罪章中的「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或將「敵國」改為「敵人」;並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定義,明定敵人是「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表示,未來在實務上運用時,可能對於「交戰或武力對峙」會有認定上的調適問題,未來會向國防部請教。
4日上午受到衛環與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朝野政黨對峙的影響,民進黨調集綠委前往馳援,司委會開會時顯得十分冷清,主持會議的民進黨召委蔡易餘一度休息,直到近12時才進行審查。
出席司委會官員主要為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與司法院刑事廳林陳文貴。全程參與修法討論的5人全是民進黨立委,分別是召委蔡易餘、尤美女、李俊俋、王定宇、鍾孔炤等人。國民黨立委有王育敏、吳志揚等人發言後就離開,未參與法案審查。
王育敏關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的設置狀況,質疑強制徵召民眾參與刑事審判並不合理,司法院代表表示會再研擬文字內容。
吳志揚質疑犯罪組織條例若按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提案,增列「確保國家安全,是否與其他相關法律有所牴觸,法務部代表指出目前已有《國家安全》法加以規範,因此後來討論犯罪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時決定不納入修正。
有關放寬組織犯罪認定部分,藍綠立委提出的修正版大同小異,最後以王定宇的文字版本為主,即現行法條認定犯罪組織需舉證有「持續性及牟利性」,王定宇提案改為「持續性或牟利性」,也就是說「牟利性」不再是必要條件。
在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方面,王定宇等民進黨立委要求將「共諜」納入「外患罪」的規定里,但為避免只針對中國大陸,例如中東伊斯蘭國(ISIS)或其他恐怖組織,也有可能在台犯案,因此在相關條文文字修正里,改以「敵人」或「該國」稱之,而非稱「敵國」,也未寫上「共諜」字樣。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通過組織犯罪條例修正案的查,同時需和配套修法的《證人保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案,一併送交院會直接處理,不需經過朝野協商。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則需先經朝野協商再交院會處理。
【中評社/記者 倪鴻祥】
王定宇等提案修正刑法,將外患罪章中的「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或將「敵國」改為「敵人」;並依陸海空軍刑法之定義,明定敵人是「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
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表示,未來在實務上運用時,可能對於「交戰或武力對峙」會有認定上的調適問題,未來會向國防部請教。
4日上午受到衛環與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朝野政黨對峙的影響,民進黨調集綠委前往馳援,司委會開會時顯得十分冷清,主持會議的民進黨召委蔡易餘一度休息,直到近12時才進行審查。
出席司委會官員主要為法務部檢察司長林邦樑與司法院刑事廳林陳文貴。全程參與修法討論的5人全是民進黨立委,分別是召委蔡易餘、尤美女、李俊俋、王定宇、鍾孔炤等人。國民黨立委有王育敏、吳志揚等人發言後就離開,未參與法案審查。
王育敏關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的設置狀況,質疑強制徵召民眾參與刑事審判並不合理,司法院代表表示會再研擬文字內容。
吳志揚質疑犯罪組織條例若按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提案,增列「確保國家安全,是否與其他相關法律有所牴觸,法務部代表指出目前已有《國家安全》法加以規範,因此後來討論犯罪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時決定不納入修正。
有關放寬組織犯罪認定部分,藍綠立委提出的修正版大同小異,最後以王定宇的文字版本為主,即現行法條認定犯罪組織需舉證有「持續性及牟利性」,王定宇提案改為「持續性或牟利性」,也就是說「牟利性」不再是必要條件。
在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方面,王定宇等民進黨立委要求將「共諜」納入「外患罪」的規定里,但為避免只針對中國大陸,例如中東伊斯蘭國(ISIS)或其他恐怖組織,也有可能在台犯案,因此在相關條文文字修正里,改以「敵人」或「該國」稱之,而非稱「敵國」,也未寫上「共諜」字樣。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通過組織犯罪條例修正案的查,同時需和配套修法的《證人保證法》第二條條文修正案,一併送交院會直接處理,不需經過朝野協商。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則需先經朝野協商再交院會處理。
【中評社/記者 倪鴻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