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觀點-有權 台灣沒有換不到的東西

中時電子報政治
近代西方優秀大學的教學,倫理哲學已不叫倫理學,而叫「道德推理學」;法理學已不叫法哲學,而叫「法律推理

近代西方優秀大學的教學,倫理哲學已不叫倫理學,而叫「道德推理學」;法理學已不叫法哲學,而叫「法律推理學」。因為這些最基本的學科只有通過推理式的思考,才能與現在結合,死學問才能變成活學問。

前幾年,哈佛政治倫理學教授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把他在哈佛所開的「道德推理學」課程正式出書,名為《正義》。他以推理式的思考,以古論今、以今疑古,那真是一本傑出的政治哲學高檔教科書。該書在台灣也大賣,證明了台灣讀者的眼界不凡。

前年桑德爾教授又出了一本《錢買不到的東西》,他用同樣的道德推理學方法論,來檢視今天美國的金錢價值盛行,用錢即可以無所不買、無所不賣的亂象。有錢可以買各種特權、汙染權和別人的生命權。該書已成了當代美國社會批判最有學問的一本著作。

因此,推理式的思考方式是重要的。每一種學問在它發展的過程中,每個學問大師都是用推理式思考成就了一家之言。只是到了近代,這種原創式的思考能力已告衰退,博士愈來愈多,但思考卻愈來愈淺,這種人只會人云亦云地掉書袋,講一些死學問。當人們的思考能力愈來愈淺,人類社會也就愈來愈隨波逐流。而在美國只要有錢就什麼都可以買的時代,台灣則退化成一個只要有權就無事不可的社會!

研究政治哲學的人,都把十六世紀義大利馬基維利的《君王論》視為現代政治之祖。那是個統治者由於壟斷了權力而可以隨心所欲而行使權力的時代。那種政治就叫做「權謀政治」(machtpolitik),統治者玩法弄權,乃是「如獅似狐的暴君」。但從十七世紀起,由於人類普遍常識水準的提高,君王的權謀空間才受到約束,而進入逐漸法治化的階段。

前兩年,我讀了紐約大學法律心理學家湯姆.蒂勒(Tom Tyler)由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人們為何服從法律》這本法理學的新經典。蒂勒教授在書中以非常實證的方法論探討人們守法的心理。他說人們之所以願意守法,並不是因為害怕法律的懲罰,而是在一個法治國家,從法律的制定、執法到審判,整個法律系統已建造出了自己的正當性。一個法律系統自己有正當性的社會,由於它的規範清楚合理,人們守法,對自己行為可以合理的預期,人們對這個法律體系就會尊敬服從。

蒂勒教授這本著作之所以了不起,乃是他用心理學的方法論將現代法治和社會控制的第一原因,還原到了法律體系自己的正當性上。這對從政者和法律人既是鼓勵也是警告。法律體系一定要建立自己的正當性,贏得人們的尊敬,整個法治及社會控制的秩序才可能有良好的基礎。反而言之,如果法律體系自己沒有正當性,它就不會被人尊敬,整個社會的守法就會衰敗,官逼民反、社會腐敗,甚至動亂就難避免。

我在此從桑德爾、馬基維利,談到蒂勒教授,雖然牽連到那麼多人,真正想說的是,目前的美國已成了一個有錢就什麼都可以買的社會,而台灣則成了下一個只要有權就無事不可為的社會。只要有權,就可以貪汙也變成不是貪汙;只要有權,就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去操弄之。一個不斷淹水、安全堪慮的核四,也可以不安全說成是安全;只要有權,做生意就可以未環評就開始營業。當一個社會已玩法弄權、無法無天到這樣程度,怪不得有人要感慨的說:「這個國家瘋了!」

今天的台灣真的瘋了。當政者只知道玩法弄權,而我們也知道中國人有個最大的劣根性,只要有權,就永遠不會缺乏阿諛附和之徒,甚至到了違背常識的程度也在所不惜。這次林益世的貪汙被判成不是貪,在我的推理上,它根本不是「違背國民法律感情」,而是「藐視全體國民的常識」,當一個法律體系竟然可以如此玩弄文字刀筆,它已是政治和司法的大倒退。連日來,政府說安全的核四,被人踢爆,而出現大淹水的恐怖畫面;悠活度假村也被踢爆未環評先營運的違法涉貪醜聞。台灣只要有權,就什麼事都可以做,有權就有說謊騙人的特權;有權就有貪汙不是貪的特權。當有權就可以無事不可為,它不是瘋了,又是什麼?

【中國時報/南方朔】(作者為文化評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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