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託友找警、黑道查個資 與女友闕沐軒各判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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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託友找警、黑道查個資 與女友闕沐軒各判6個月
新北地方法院22日針對藝人王大陸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宣判,認定其與直播主女友闕沐軒涉及非法取得他人個資行為,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案件另牽涉警職人員及幫派人士介入查詢與流轉個資,形成跨界違法鏈條,引發社會關注。
新北地方法院22日針對藝人王大陸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宣判,認定其與直播主女友闕沐軒涉及非法取得他人個資行為,各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案件另牽涉警職人員及幫派人士介入查詢與流轉個資,形成跨界違法鏈條,引發社會關注。

本案起於王大陸先前花費360萬元委託閃兵集團協助規避兵役,後因懷疑遭詐騙、對方失聯,遂透過友人尋求協助查詢主嫌陳志明行蹤及個資。檢方指出,相關人士進一步轉介至警界人員,利用警用系統查詢資料並外流資訊。

另一條線則為其女友闕沐軒涉債務糾紛。她指控曾遭潘姓男子詐騙約400萬元,為追討款項,與王大陸及友人組成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並透過中間人與幫派人士協助取得潘男及其親屬相關個資,用於追債用途。

法院審理後認定,王大陸與闕沐軒在涉及潘姓男子債務追討過程中,確實涉不法取得並利用他人個資,構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各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不過在另一條「查詢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個資」部分,法院並未全盤採信檢方主張,判定相關罪名不成立,王大陸在該部分獲判無罪。

判決內容也揭露,本案涉及多名共犯與中介角色,包括車商小開游翔閔、四海幫海英堂相關人士,以及一名時任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

其中劉居榮身為負責偵查犯罪的警務主管,竟以登載不實方式查詢並洩漏個資,嚴重戕害人民對公權力的信任,考量其無前科、坦承部分犯行,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其餘涉案幫派與中間人則多數認罪,分別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審理期間,王大陸與闕沐軒均否認犯罪,強調未直接指示他人查個資或參與違法行為。王大陸主張群組對話僅為訊息轉述,難以識別特定個資對象;闕沐軒則稱僅提供判決書等資料作為債務證明,並無違法意圖。

然而法院認為,相關行為已構成個資非法取得與利用,未採信兩人無罪辯詞。

本次宣判僅針對「私查個資」部分,王大陸先前涉入的閃兵案仍由新北地院另案審理,尚未宣判。

【圖片來源:翻攝自王大陸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