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身分認同」政治(三)

吳怡國際
反對「身分認同」政治(三)
現代「身分認同」的本質是多變的。有些人可能會告訴自己,「身分認同」是基於生理特性,非自己所能控制。但是現代社會的公民具有多元的「身分認同」,由社會互動(social interaction)所形塑,種族、性別、職場、教育、喜好、國家,都可以定義。
續:反對「身分認同」政治(二)

吳怡/編譯

需要信念

社會需要保護被邊緣、受排擠的團體,但是也需要透過協商、共識,達成共同目標。然而左、右派紛紛改變了,變得保護各個團體的「身分認同」,這樣的改變終將威脅上述協商、共識,進而達標的過程。不過解藥並非是拋棄「身分認同」,因為「身分認同」已經是現代人看待自己的方式,也是現代人觀察周遭的方式。解藥應是建構「國家認同」的意涵,這個「國家認同」是大而具整合力的,且考慮了自由民主社會中所存在的種種差異。

人類社會無法回避「身分認同」、「身分認同」政治。套用哲學家泰勒(Charles Taylor)的話,「身分認同」是「強而有力的道德思想」(powerful moral idea),是基於「渴望受到認可」(thymos)的普遍人類特質。這個道德思想告訴大家,人有真正的內在自我,未受到認可;而且外部社會可能是錯誤、壓迫的。這個道德思想也關注,尊嚴受到認可的渴望,並在無法滿足時,提供了表達怨恨的語言方式。(譯按:渴望受到認可(thymos):見反對「身分認同」政治(一)靈魂的第三部分之第一段)

「渴望有尊嚴」不會停止。自由民主制的根基,是人人有權能平等選擇,並決定其集體政治生命。但是許多人不滿於,只是被平等視為一般的人。在某個意義上,這就是現代生活的狀況。現代化意味著不停的改變、破壞、開放選擇,而這些選擇之前並不存在。總體來說這是好事:數代以來,許多人逃離傳統社群,因為那裡沒什麼選擇,而轉往新的社群,因為那裡有選擇。但是現代自由社會才有的自由、選擇,也會讓人難過、與人疏離。於是他們發現自己懷念起失去的社群、有條理的生活,或是祖先擁有的社群、生活。這些人所追尋的真正「身分認同」,要能串聯起人與人。會這麼想的人,可能會受到領導人物的引誘;說既存的權力結構背叛、羞辱了他們,他們應是重要社群的成員,其偉大應再度被承認。

然而,現代「身分認同」的本質是多變的。有些人可能會告訴自己,「身分認同」是基於生理特性,非自己所能控制。但是現代社會的公民具有多元的「身分認同」,由社會互動(social interaction)所形塑,種族、性別、職場、教育、喜好、國家,都可以定義。而雖然「身分認同」政治的邏輯,是將社會切分為一個個小而關注自我的團體,但是「身分認同」仍有可能是大而具整合力的。意思就是,不必否認自己的生活經驗,才能發現自己可以和更多人共享價值、抱負。生活經驗,換句話說,就只是經驗—串連起不同的人,而非使人疏離。因此雖然沒有民主國家,能免疫於現代的「身分認同」政治,但是仍可以回到正軌,人人互相尊重。(譯按:社會互動(social interaction):社會成員的行動,以及隨後他人的反應過程。社會互動可見於家庭中、同儕間、學校裡、宗教團體、政治團體、經濟團體。)

著手處,應是處理特定的傷害情事,這使得有些團體成為受害者,也成為遭到邊緣的對象,例如針對少數族群的警察暴力、性騷擾。談論「身分認同」政治之際,不能說這些問題不急迫、不是真的,不需要具體解決方案。但是美國、其他自由民主國家必須看得更遠。政府、公民社會團體必須整合小團體,融入大團體。民主國家必須倡導政治科學家所謂的「信念式國家認同」(creedal national identity);「信念式國家認同」並非基於共享的個人特質、生活經驗、歷史背景、宗教信仰,而是核心價值、信念。也就是,要鼓勵公民認同其國家的基本理念,並利用公共政策,讓新移民融入。

來到歐洲,「身分認同」政治的影響有如毒瘤,不易對抗。近數十年來,歐洲左派支持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的形式,於是整合新移民、並融入「信念式的國家文化」變得不重要了。有了反種族主義的旗幟,左派歐洲政黨輕忽了一件事,就是多元文化主義正阻礙著民族融合。至於民粹主義右派,則懷念起褪色的國家文化,以往這個國家文化是基於種族、宗教,而且盛行於沒有移民的年代。(譯按: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見反對「身分認同」政治(二)第五段)

在歐洲,這場對抗「身分認同」政治的戰爭,必須從改變國籍法開始。但是歐盟做不到,因為28個會員國激烈捍衛其國家特權,並且準備好否決任何有意義的革新、改變。因此無論好壞,這工作只能由個別國家落實。有些歐盟會員國所實施的國籍法,是基於血統主義(或屬人主義,原文:jus sanguinis,英譯:the right of blood),也就是根據父母所屬的種族,授與公民權;這些國家應該轉而採用基於屬地主義(jus soli,英譯:the right of the soil)的新法,也就是只要在這個國家出生,就授與公民權。這麼做,才能避免某些種族團體享有特殊待遇。不過為了歸化新公民,歐洲國家也應該有嚴格規定,這些規定在美國行之有年。而在美國,新公民除了要證明持續居住5年,還要能說、讀、寫基本英文;略懂美國歷史、政府;人品合格(也就是無犯罪記錄);發誓效忠美國,以證明自己服膺於美國憲法的原則、理念。歐洲國家對新公民應有同樣要求。

歐洲國家,除了改變授與公民權的正式規定,還需要改變,讓國家認同不再是建立於種族之上。近20年前,敘利亞裔的德國學者提比(Bassam Tibi)建議,德國的新國家認同,應建立於「主導文化」(原文:Leitkultur,英譯:leading culture)之上。依照提比的定義,「主導文化」就是信仰平等、民主的價值,這些都是深植於�˙X運動的自由理念中。但是左派學者、政治人物卻抨擊說,提比口中的價值,會將其他文化價值比下去,於是不知不覺,德國左派容許了伊斯蘭主義、極右的民族主義,這些人與�˙X運動的理念毫無瓜葛。然而德國、主要歐洲國家,其實非常需要類似提比「主導文化」的價值:一旦發生,能使土耳其裔德國人說自己是德國人;非裔瑞典人說自己是瑞典人,以及云云。其實這樣的改變正開始發生,只不過步調很慢,那就是歐洲人創造了值得驕傲的非凡文明;這個文明包容了來自其他文化的人,同時意識到自身的獨特。(譯按:主導文化:1998年,提比呼籲European Leitkultur,用來鞏固人權、包容、政教分離等價值。)

美國相較於歐洲,更歡迎移民,部分是因為,美國在早期就發展了「信念式國家認同」。政治科學家利普塞斯(Seymour Martin Lipset)就指出,我們可以批評某位美國公民,不是真正的美國人(un-American),但是不能以同樣方式,說某個丹麥公民不是真正的丹麥人(un-Danish)、或某個日本公民不是真正的日本人(un-Japanese)。美國主義(Americanism)的組成分子,是信念、生活方式,並非種族。(譯按:不是真正的美國人(un-American):紐約時報引用詞典定義un-American:不具有、不符合美國習俗、原則、傳統的特徵。也就是在價值觀上,與美國的各式特徵相悖。)

南北戰爭後,美國「信念式國家認同」初露崢嶸,時至今日,更應恢復生機、抵擋左、右派的攻擊。說到右派,白人民族主義希望,以基於種族、宗教的國家認同,取代「信念式國家認同」。來到左派,「身分認同」政治當道,強調受害本身,暗示了在某些情況下,種族主義、性別歧視、其他形式的排他,存在美國的基因中。這些缺陷確實是美國社會的特徵,必須加以克服。但是進步人士也應敘述不同版本的美國歷史,這個美國歷史,是關於更多人如何跨越了藩籬,接受彼此的尊嚴。

美國受益於多元化,但美國國家認同不能建立於多元化之上。「信念式國家認同」若想要行得通,必須提供實質概念,例如憲政、法治、人類平等。美國人尊重這些概念;拒絕這些概念的人,美國大可以不授與公民權。

【此文為編譯文章,原文刊登於美國《外交》(Foreign Affairs)雜誌2018年9/10月份,文章標題為Against Identity Politics。】

【筆者介紹:福山(Francis Fukuyama):史丹佛大學的國際關係研究院:弗里曼•史巴克里國際問題研究所,擔任資深研究員。本文改編自福山2018年新書:Identity:The Demand for Dignity and the Politics of Resentment。】

原文出處【圖片為中新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