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全代會為何解散派系(2006年7月21日)?

鄭明德政治
前陣子,民進黨桃園縣黨部執行長謝瑞明來訪,談及他的博士論文主題是2004年至2008年民進黨的派系政

前陣子,民進黨桃園縣黨部執行長謝瑞明來訪,談及他的博士論文主題是2004年至2008年民進黨的派系政治。這個主題,剛好是筆者博士論文主題的進一步研究;因此,與謝執行長討論時覺得特別開心。

筆者跟謝執行長說,這段時間最值得觀察的現象,應該就是2006年7月21日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大會通過決議解散派系。謝執行長也是派系中人,他直說這是假的!對此,筆者表示同意,正如外界所認為,民進黨派系只是「解而不散、化明為暗、轉入地下。」

其實,筆者最關心是:民進黨全代會為何解散派系此問題。長期以來,派系政治是民進黨內的既存現象;黨內菁英也依賴派系運作進行競逐,為何派系說解散就解散了呢?這問題必須從當時的政治脈絡談起。

首先,是憲政制度的因素。2005年6月,總統公布第七次修憲條文,其中立委選制從原本的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在此情況下,派系的重要性便趨下降。因為 過去複數選區時,黨內候選人同時跟其他黨內候選人競逐勝選,因此必須依賴派系的奧援。改為單一選區後,派系的重要性必然會降低。

其次,是扁家與親信弊案因素。2006年6月,第一家庭相關弊案接二連三,沸沸揚揚已數月。6月27日,台灣憲政史上第一次總統罷免案在立院未通過。對 此,媒體形容:「保了扁,卻毀了半個民進黨。」民進黨的支持度也因此再創新低。原本已被外界詬病的黨內派系問題,此時被較無明顯派系屬性的主席游錫?與立 委王幸男等人提上了議程。黨內代表知道此時若堅持維持派系的存在,對黨的聲勢無異是雪上加霜。當時,他們希望規避責難(blame avoidance):根本不奢望派系能為自己加分;只求不要被污名化的派系減分,並進一步危害到自己權力與職務的維持。

另外,他們還發現解散派系此動作能裂解新潮流(新系)。新系因鬥爭性格、組織太凝聚與排外,長期在黨內早已是「顧人怨。」特別是2000年執政後,新系與 扁共享權力的角色,更讓黨內人士眼紅與懷恨。藉著解散派系的提案,「衝著新系、拿新系出氣、教訓新潮流」的氛圍逐漸被蘊釀。至此,組織嚴密的新系就將被祭 旗,註定在解散派系過程中受傷最重。但其它派系對此則較少顧慮,至少沒像新系般受重傷。

就這樣,7月21日,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大會通過決議解散派系。但對照當時執政不佳、扁家貪腐,這項動作真的是解決方案嗎?恐怕不是。當時媒體評論說:「解 散派系是搞錯藥方,」確實是中肯的看法。但當時黨內菁英在選舉制度、規避責難與裂解新系的考量下,的確做成解散派系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