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沖當沖降稅1月4日生效 財政部:無先徵後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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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沖當沖降稅1月4日生效 財政部:無先徵後退問題
立法院會去年12月31日壓線三讀通過當沖降稅延長施行至116年底,財政部表示,此案2日經總統修正公布,並會自今年1月4日生效,早於今年首個交割日1月6日,券商即可依優惠稅率代徵證交稅,無先徵後退問題。
立法院於去年12月31日壓線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案,延長當沖交易稅率減半的優惠措施至2027年底,並於1月2日由總統正式公布。財政部表示,該修法將於1月4日生效,券商自1月6日首個交割日即可依新規稅率代徵證交稅,無需先徵千分之3再退還差額,確保稅制銜接順暢,避免股民權益受損。

當沖交易稅率自2017年首次減半至千分之1.5,旨在提升市場交易量能與流動性。經過兩次延長後,此優惠措施於2024年底屆期。外界一度擔憂因立法進度壓線,可能導致政策銜接不及,出現短暫恢復至千分之3稅率的情況。然而,財政部強調,此次修法有效避免了當沖稅率空窗期的發生,股民與券商均無需面臨額外的稅務退還程序。

財政部解釋,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律自公布日起第三天生效,因此此次修法將於1月4日開始適用。由於2025年1月6日為首個交割日,券商可直接依照千分之1.5的優惠稅率代徵證交稅,無需按千分之3稅率課徵後再進行退稅,不僅減少投資人的負擔,也避免券商代徵成本的增加。

此次當沖降稅的延長再次彰顯政府對市場流動性的重視。財政部表示,當沖降稅措施自推出以來,對於提升台股市場交易量與流動性成效顯著。根據金管會提供的數據,2022年第二次延長降稅後至2023年底,市場日均成交值超過3,300億元,顯示此政策有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活力。

修法完成後,市場分析普遍認為,當沖降稅延長三年不僅為投資人提供穩定的交易成本優惠,也為市場帶來更高的預測性和穩定性。尤其是稅制的無縫銜接,讓投資人與券商得以免除稅務處理上的額外負擔,對市場交易動能具有正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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