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長榮海運內線交易 張國華1.2億元交保
財經新聞中心生活
.jpg)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長子、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並約談9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方向偵辦。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諭令張國華以新台幣1億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長子、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並約談9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方向偵辦。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諭令張國華以新台幣1億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北檢表示,本案源於長榮海運股東、律師林文鵬於民國113年4月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指控張國華、長榮董事柯麗卿等人,涉嫌於長榮海運112年8月14日公布處分長榮航空股票重大訊息前,在禁止交易期間買賣長榮海運股票,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規定。
檢方指出,立案後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查核,並提出「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分析意見書」,認為相關人士於重大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確有交易長榮海運股票情形。專案小組蒐集、分析相關事證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北檢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張國華、張國政、柯麗卿等人住居所,以及長榮海運、巴拿馬商長榮國際有限公司、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等共10處地點,並通知張國華等9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裁定,除張國華以1億2000萬元交保外,其妻楊美珍及兒子張聖恩各以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張國華胞弟、大股東張國政以100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長榮集團董事戴錦銓300萬元交保、協理謝淑蕙2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至於長榮董事柯麗卿等3人則訊後請回。
張國華先前曾發表聲明表示,112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透過盤後鉅額交易購入長榮海運股票,是基於對海運事業的信心及長期投資考量,希望持續增加持股。他強調,迄今未曾賣出相關持股,也沒有出售計畫,交易均依法申報,否認涉及內線交易,並表示沒有任何不法獲利。
本案爭議源於長榮海運2023年處分約37萬餘張長榮航空股票,交易金額逾133億元,是否有人於重大訊息公開前利用未公開資訊進行股票交易,仍待檢方持續釐清。
北檢表示,本案源於長榮海運股東、律師林文鵬於民國113年4月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指控張國華、長榮董事柯麗卿等人,涉嫌於長榮海運112年8月14日公布處分長榮航空股票重大訊息前,在禁止交易期間買賣長榮海運股票,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規定。
檢方指出,立案後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查核,並提出「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分析意見書」,認為相關人士於重大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確有交易長榮海運股票情形。專案小組蒐集、分析相關事證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北檢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張國華、張國政、柯麗卿等人住居所,以及長榮海運、巴拿馬商長榮國際有限公司、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等共10處地點,並通知張國華等9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裁定,除張國華以1億2000萬元交保外,其妻楊美珍及兒子張聖恩各以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張國華胞弟、大股東張國政以100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長榮集團董事戴錦銓300萬元交保、協理謝淑蕙2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至於長榮董事柯麗卿等3人則訊後請回。
張國華先前曾發表聲明表示,112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透過盤後鉅額交易購入長榮海運股票,是基於對海運事業的信心及長期投資考量,希望持續增加持股。他強調,迄今未曾賣出相關持股,也沒有出售計畫,交易均依法申報,否認涉及內線交易,並表示沒有任何不法獲利。
本案爭議源於長榮海運2023年處分約37萬餘張長榮航空股票,交易金額逾133億元,是否有人於重大訊息公開前利用未公開資訊進行股票交易,仍待檢方持續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