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國籍案逆轉 李慶安無罪定讞 藍支持綠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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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國籍案逆轉 李慶安無罪定讞 藍支持綠質疑
前立委李慶安被控雙重國籍案,法院一審時以詐欺罪判她2年,李慶安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她無罪。

前立委李慶安被控雙重國籍案,法院一審時以詐欺罪判她2年,李慶安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她無罪。全案定讞。

全案源起於多名民進黨立委民國97年3月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指控李慶安有雙重國籍,已涉偽造文書及貪污。

台北地檢署98年9月起訴李慶安,指李慶安擔任1屆台北市議員及3屆立委期間,故意隱瞞具有美國國籍身分,詐領薪資新台幣1億餘元,但因檢方認為她的公職身分一開始就無效,不構成貪污,以詐欺罪起訴。全案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依4個詐欺罪,合併判她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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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學樟下午受訪時表示,李慶安案判決合理,畢竟李慶安是選民選出的市議員與立委,期間有做選民服務,表現也相當不錯,沒有詐欺犯意,也依法執行職務。

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說,李慶安任內都有做好議員與立委工作,要說詐領對她不公平,畢竟李慶安任內審法案、選民服務與質詢都不是假的,無罪是公正判決,且解職已讓她付出代價。

管碧玲表示,李慶安作為公職人員,不論選舉期間或立法院的人事資料都未據實以報具雙重國籍,涉及對國家詐欺、偽造文書與對人民說謊。

她說,李慶安明知有“雙重國籍”不得任公職,竟還支領公款,本質上具有犯意,且施用詐術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無罪可說是“刑不上權貴”。

管碧玲表示,高院的判決是向社會傳遞負面價值觀與訊息,就是政治人物可說謊與偽造文書,這個判決有枉法裁判嫌疑,嚴重傷害社會國家。

林濁水也於臉書上發言「又見恐龍法官!」直言批評中華民國的法官「特色直是效忠於顏色遠過於效忠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