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火警未第一時間通報 屏東縣府擬開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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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今天表示,核三廠冷卻水塔火警,卻未第一時間通報,已違反屏東縣特定場所各類事件通報機制自治條例規定,可處管理權人4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擬採最高額度裁罰。
屏東縣政府今天表示,核三廠冷卻水塔火警,卻未第一時間通報,已違反屏東縣特定場所各類事件通報機制自治條例規定,可處管理權人4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擬採最高額度裁罰。
根據屏東縣政府消防局通報,3月6日上午11時23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屏東恆春鎮的核三廠內冒出大量黑煙,隨即派遣恆春、墾丁、滿州及車城等地區消防隊,共計12輛消防車及21名消防員趕往現場。經核三廠回報,火警發生於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的2座冷卻水塔,11時34分火勢獲得控制,11時50分殘火處理完畢,未造成人員傷亡。
台電初步調查指出,火警起因可能為廠區人員在切割廢棄冷卻水塔管路時,產生的火星被強風吹入冷卻水塔內部,導致燃燒。由於水塔材質為塑膠,因此燃燒時產生大量黑煙,但未影響核三廠發電運作,也未有輻射外洩疑慮。
儘管火勢迅速撲滅,地方居民及民代對核三廠未能及時通報感到不滿。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得知火警消息後,趕往核三廠,並一度情緒激動地開車衝撞廠區大門,遭警方制止。他表示,火警發生時,當地居民與鎮公所完全未收到任何警報或疏散通知,對此表達強烈抗議。
南灣居民潘姓民眾受訪時也指出,家住距離核三廠約1公里的地區,能清楚看見濃煙,但未收到任何官方通報,僅見大量消防車趕往現場。
屏東縣政府表示,根據「屏東縣特定場所各類事件通報機制自治條例」規定,台電核三廠屬於特定場所,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通報119或主管機關,並於3天內提交書面報告。然而,本次火警核三廠未能即時通報,已明顯違反規定,依條例可處管理權人4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甚至可裁定30天內停業或停止使用處分。縣府考量事件嚴重性,擬採最高額度10萬元裁罰,並要求核三廠檢討改善,以免再犯。
對於火警事件,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會)強調,駐廠人員已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確認,不會影響機組安全,輻射亦無外洩疑慮,請民眾放心。核安會已要求台電查明火災原因,並提出防範措施,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台電則表示,冷卻水塔距離仍在運轉中的2號機約50公尺,不影響機組安全。至於未能及時通報部分,台電承諾將檢討通報機制,確保未來能更迅速地與地方政府及民眾溝通。
值得關注的是,核三廠的1號機已於2023年中停機,僅剩2號機仍在運轉,預計今年5月17日停機後正式除役。台電規劃,未來將在核三廠現址興建占地55公頃的太陽能光電廠,以促進能源轉型。
根據屏東縣政府消防局通報,3月6日上午11時23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屏東恆春鎮的核三廠內冒出大量黑煙,隨即派遣恆春、墾丁、滿州及車城等地區消防隊,共計12輛消防車及21名消防員趕往現場。經核三廠回報,火警發生於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的2座冷卻水塔,11時34分火勢獲得控制,11時50分殘火處理完畢,未造成人員傷亡。
台電初步調查指出,火警起因可能為廠區人員在切割廢棄冷卻水塔管路時,產生的火星被強風吹入冷卻水塔內部,導致燃燒。由於水塔材質為塑膠,因此燃燒時產生大量黑煙,但未影響核三廠發電運作,也未有輻射外洩疑慮。
儘管火勢迅速撲滅,地方居民及民代對核三廠未能及時通報感到不滿。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得知火警消息後,趕往核三廠,並一度情緒激動地開車衝撞廠區大門,遭警方制止。他表示,火警發生時,當地居民與鎮公所完全未收到任何警報或疏散通知,對此表達強烈抗議。
南灣居民潘姓民眾受訪時也指出,家住距離核三廠約1公里的地區,能清楚看見濃煙,但未收到任何官方通報,僅見大量消防車趕往現場。
屏東縣政府表示,根據「屏東縣特定場所各類事件通報機制自治條例」規定,台電核三廠屬於特定場所,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通報119或主管機關,並於3天內提交書面報告。然而,本次火警核三廠未能即時通報,已明顯違反規定,依條例可處管理權人4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甚至可裁定30天內停業或停止使用處分。縣府考量事件嚴重性,擬採最高額度10萬元裁罰,並要求核三廠檢討改善,以免再犯。
對於火警事件,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會)強調,駐廠人員已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確認,不會影響機組安全,輻射亦無外洩疑慮,請民眾放心。核安會已要求台電查明火災原因,並提出防範措施,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台電則表示,冷卻水塔距離仍在運轉中的2號機約50公尺,不影響機組安全。至於未能及時通報部分,台電承諾將檢討通報機制,確保未來能更迅速地與地方政府及民眾溝通。
值得關注的是,核三廠的1號機已於2023年中停機,僅剩2號機仍在運轉,預計今年5月17日停機後正式除役。台電規劃,未來將在核三廠現址興建占地55公頃的太陽能光電廠,以促進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