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裁罰中火案逆轉勝 盧秀燕:有錯認錯 環境部將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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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裁罰中火案逆轉勝 盧秀燕:有錯認錯 環境部將提上訴
針對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於2019年裁罰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超標一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19)日一審判決,認定環境部撤銷市府罰鍰之處分程序不適格,判台中市政府勝訴。對此,環境部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並強調依法行政原則。台中市長盧秀燕則認為環境部有錯應認錯,呼籲中央重視中部民眾健康
針對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於2019年裁罰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超標一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19)日一審判決,認定環境部撤銷市府罰鍰之處分程序不適格,判台中市政府勝訴。對此,環境部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並強調依法行政原則。台中市長盧秀燕則認為環境部「有錯應認錯」,呼籲中央重視中部民眾健康;台電方面則表示,判決主要針對「程序」,不代表市府裁罰內容合法,未來將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2019年,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稽查台中電廠燃煤使用狀況,認定燃煤量超標,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台電新台幣1800萬元。不過,環境部(當時為環保署)於2020年撤銷該項處分,認為市府變更許可條件程序不當,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環境部指出,台中市府將2017年許可證中「自2020年1月26日起」減煤的文字,於2019年聲稱為「誤繕」,並擅自更改為「至2020年1月26日前」,等同要求台電提前完成減煤目標,造成業者「合法變超標」,屬違規行政行為。基於制度安定與依法行政考量,環境部予以撤銷。

台中市府不服撤銷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9日判決指出,環境部撤銷市府罰鍰處分程序不符應由行政院決定,撤銷處分不適格,判決撤銷環境部相關處分。全案尚可上訴。

對此,環境部回應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維護空污防制制度的一致性與合法性,並重申中央與地方在環保業務上應有明確分工,以避免「一法多制」。

台中市長盧秀燕針對判決表示肯定,並強調市府出發點是為了守護市民健康,對中火超量燃煤依法裁罰1800萬元,「沒想到環境部把罰單撤銷,這根本就是違法」。她呼籲環境部應尊重法院判決,「有錯沒關係,有錯認錯就好」,並希望中央機關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執法。

盧秀燕進一步指出,市府支持「適當的發電」,但反對違規超量燃煤,並呼籲中火日後應嚴守標準。對於環境部將提出上訴,她認為「沒有道理」,也向台電喊話:「趕快把1800萬元繳一繳就好。」

台電公司則表示,此案核心在於程序爭議,法院並未支持台中市府的裁罰內容。台電指出,市府擅改許可證文字,將減煤起始日誤導為截止日,導致原本合法的燃煤量被視為超標,後續裁罰及廢證皆因程序爭議而撤銷。

台電強調,目前台中電廠依法運轉,不影響供電穩定。電廠減煤成效亦逐年顯著,2024年用煤量創歷史新低,近8年空污排放減幅接近80%。配合能源轉型政策,台電已啟動燃氣機組更新計畫,預計2034年底前達成「無煤化」,提前12年實現政策目標。

台中電廠裁罰案牽涉中央與地方政府在環保執法上的權責認定,也牽動燃煤發電與空氣品質之間的敏感平衡。雖然法院一審結果對市府有利,但最終結果仍待二審甚至三審判決。外界亦關注,未來中央與地方能否建立更穩定的協作機制,共同推進能源轉型與空污治理。

【圖片來源:中央社(台中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