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釀10死 監院糾正屏東縣政府、經濟部園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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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大火釀10死 監院糾正屏東縣政府、經濟部園管局
監察院9日針對去年屏東明揚大火事故發布調查報告,糾正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和屏東縣政府未盡管理、監督及勞檢責任,導致該事故釀成10人死亡、117人受傷的嚴重工安事故。
監察院9日針對去年屏東明揚大火事故發布調查報告,糾正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和屏東縣政府未盡管理、監督及勞檢責任,導致該事故釀成10人死亡、117人受傷的嚴重工安事故。

2022年9月22日,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內的明揚公司發生氣爆事件,造成4名消防員及6名員工共10人不幸罹難,並有117人受傷。監察委員王麗珍、葉大華和張菊芳經調查指出,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園管局)在此事故中未落實對工廠的管理和輔導責任,未督促明揚公司依規定申報工廠危險物品,且未追蹤其是否依法進行「危害性化學品標示」,最終導致氣爆事故發生。

調查報告還指出,明揚公司儲存的C40-P架橋劑因儲存不當,發生蓄熱分解,釋放高溫和可燃性氣體,進而引發氣爆與粉塵爆炸。屏東縣政府未依法列管該工廠的危險物品,導致錯失預防機會。此外,屏東縣消防局也被指未積極聯繫相關單位,缺乏風險管理意識,未能提前掌握明揚公司儲存危險物品的情況。

監察院認為,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和屏東縣政府在事故前後皆存在明顯怠職行為,未能有效防範及處理該重大災害,並將責任推諉給對方。此外,報告呼籲行政院應督促經濟部、內政部、環境部和勞動部等相關機構,全面檢討並強化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工廠災害應變機制,並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橫向聯繫,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