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張鳳強仍是艦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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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張鳳強仍是艦隊長
海軍司令部昨天表示,在原處分撤銷後,張鳳強少將目前的職稱仍是168艦隊長,但海軍請他在司令部協助調查

海軍司令部昨天表示,在原處分撤銷後,張鳳強少將目前的職稱仍是168艦隊長,但海軍請他在司令部協助調查與釐清案情。

海軍司令部13日召開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決議撤銷對張鳳強原處分,發回海軍艦隊指揮部儘速召開人評會,另做適法處分。

海軍司令部人軍處組長吳明勳上校昨天上午出席國防部記者會說明演訓案;他指出,未來張鳳強職務將視後續調查結果再做考量。

海軍官員解釋,張鳳強懲處案最初上報後,一直未核定。在國防部專案調查小組介入後,退回海軍懲處,因此張鳳強目前還是168艦隊長。

海軍權保會決議要求原懲處單位艦隊指揮部對張鳳強另作適法處分;海軍表示,權保會決議要在20天內通知原處分單位與受處分人。

艦指部政戰主任林天量少將受訪時說,不管是透過公文或電話方式,應該很快就會收到通知,後續將儘快召開人評會;至於人評會成員是否更動?林天量說,人評會是對事不對人,組成人員不變,依慣例由單位副指揮官主持。

有關演訓案其他單位懲處狀況,吳明勳表示,其他相關違失人員懲處,會請各權責單位包括統裁部、裁判組與管制組,審視個人違失情節,核予適當懲處。

海軍日前在東部海域進行年度訓練總驗收海上實兵對抗,張鳳強擔任防衛軍操演支隊長,過程中逾越操演範圍,跨過防空識別區(ADIZ),被海軍記大過1次並調職,另移請軍檢單位偵辦全案,引起各方質疑懲處是否過重。

海軍:人評會依規定通知當事人

海軍司令部昨天說,人評會依「當事人得以親自或書面為之」規定,絕對會通知當事人盡量到場陳述,若不方便也接受書面陳述。

海軍司令部對此深夜也發布新聞稿說明,艦指部副指揮官馬振崑少將於7月30日上午9時,親自以電話通知張?強,告知單位預劃在當天擇時召開人評會,請張鳳強親自出席說明。

海軍司令部說,因張?強表達不出席,馬振崑請張?強提供書面資料陳述,以符合會議召開程序。艦指部在當天10時10分接獲當事人書面陳述資料後,才於當天12時10分召開人評會。

海軍日前在東部海域進行年度訓練總驗收海上實兵對抗,張鳳強擔任防衛軍操演支隊長,過程中逾越操演範圍,跨過防空識別區(ADIZ),被海軍記大過1次並調職,另移請軍檢單位偵辦全案,引起各方質疑這項懲處是否過重 。

海軍司令部13日召開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決議撤銷對168艦隊長張鳳強少將原處分,發回海軍艦隊指揮部儘速召開人評會,另適法處分。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