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憲法法院:歐洲紓困基金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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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憲法法院:歐洲紓困基金合憲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今天裁決,歐洲紓困基金「歐洲穩定機制」(ESM)符合德國憲法,駁回許多疑歐人士所提的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今天裁決,歐洲紓困基金「歐洲穩定機制」(ESM)符合德國憲法,駁回許多疑歐人士所提的訴狀。

聯邦憲法法院說,德國可參與5000億歐元(約6960億美元)的歐洲穩定機制。這筆基金是為紓解重債國及其銀行的困境而設立的,憲法法院於2012年9月初步判決結果,也是合憲。

然而,主審法官福斯庫勒(Andreas Vosskuhle)堅稱,「聯邦議院(Bundestag,國會下院)必須是德國公共收入和支出的唯一肩負責任者,即使有關德國的國際和歐洲義務也是如此」。

他在德國西南部卡斯陸(Karlsruhe)憲法法院說:「即使負擔了相關出資,德國聯邦議院的預算自主仍受充分保障。」

憲法法院說,已採取措施,使德國對歐洲穩定機制的出資限制在最高1900億歐元,超過這個數目必須由聯邦議院定奪。

福斯庫勒說:「如同以往,這是找出脫離危機出路的問題,此出路必須可持續、務實,並獲民主和憲法背書。」

超過3萬5000名原告包括學者和國會議員,他們主張,歐洲穩定機制等於把德國主權非法從柏林轉移到布魯塞爾。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