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侯沁潔涉涉拒檢衝撞逃逸 遭警圍捕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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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侯沁潔涉涉拒檢衝撞逃逸 遭警圍捕後送辦
43歲藝人侯沁潔昨 晚駕車行經新莊區幸福路時違停路口,警員攔查時卻拒檢加速逃離。經警方通報圍捕後落網,經詢問後,遭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送辦。
知名本土劇女星侯沁潔於昨(3)日晚間,在新北市新莊區駕車行經中和街與幸福路口時,因綠燈亮起仍未行駛並違規打雙黃燈遭警方上前盤查,未料侯女不僅拒檢,甚至意圖倒車衝撞警員後加速逃逸,最終在警方通報圍捕下於約700公尺外的巷弄內遭壓制逮捕。

據警方指出,當晚約10時許,巡邏員警發現一輛白色BMW轎車停在路口,號誌已轉為綠燈卻未前進,駕駛還持手機疑似使用中,形跡可疑。員警上前要求盤查,侯女卻未配合,未出示證件、未下車受檢,反倒倒車拒檢,並有衝撞員警之虞。警方見狀持警棍敲擊車窗試圖制止,侯女旋即驅車逃逸。

警方隨即通報線上警力展開攔截圍捕,歷經約1公里追逐,終於在中平路38巷成功將車輛攔下,當場將侯沁潔拉出車外壓制逮捕,並帶返警局偵辦。現場並未查獲違禁物品,侯女疑因擔憂遭處罰而拒絕受檢。

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將侯沁潔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其「行駛中使用行動電話」及「拒檢逃逸」兩項違規進行舉發,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3千元罰鍰。目前,侯女經檢方訊後已請回。

值得注意的是,侯沁潔今年5月間亦曾與警方發生衝突,當時她控訴遭林口分局20多名警員「集體圍毆」,但經警方說明,係因侯女進入派出所報案時持手機拍攝辦公區域,經多次勸導無效後才依法制止,最終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其送辦,當時亦經檢察官訊後無保請回。

侯沁潔再次捲入執法爭議,案件發展備受外界關注。

【圖片來源:中央社(翻攝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