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綠能弊案一審判 前議長沈宗隆3年半、縣議員王又民判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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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因涉嫌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案,雲林地檢署前年7月底依貪污罪等罪嫌將他起訴。雲林地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沈宗隆3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王又民依貪污罪判刑9年6月,褫奪公權8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台幣225萬元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達德能源公司在雲林推動風力發電工程時,涉嫌透過白手套及下包廠商行賄地方民代,以加速縣府核發相關公文。案件經雲林地檢署偵辦並起訴,雲林地方法院今日(25日)一審宣判,國民黨籍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依貪污罪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並追繳2000萬元犯罪所得;國民黨籍縣議員王又民則因貪污罪判刑9年6月,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未扣案之225萬元賄款。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達德能源公司前董事長王雲怡、前執行長潘正綱自2019年起,為確保風機設置工程順利推動,尋求地方議員支持,拉攏沈宗隆與王又民。
•沈宗隆:以名義參與達德公司拋石工程石料供應,透過白手套鍾慶郎公司名義承作,實際取得約2000萬元賄款。
•王又民:則由達德公司每年分兩次提供「交際費」名義款項,3年間共收受225萬元。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
•沈宗隆:身為縣議長卻涉入重大貪瀆案,行為影響公共政策與政府公信力。考量其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且年事已高並已辭去議長,依減刑規定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
•王又民:利用議員職權收受對價,犯後態度不佳,與證人供詞出入甚大,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褫奪公權8年,並追徵225萬元賄款。
•王雲怡:否認犯行,但證據明確,依賄賂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潘正綱:坦承部分犯行,依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其餘貪污罪免刑。
•鍾慶郎:坦白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依相關規定免除刑責。
沈宗隆出庭聽判後表示,對判決結果坦然以對,認為「算是公道」,並透露因健康問題下月將開刀,是否上訴仍需與律師討論。王又民則透過電話回應,對判決感到遺憾,但予以尊重,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雲林地檢署則表示,將待收到判決理由後,研議是否提出上訴。雲林縣民政處指出,依規定議員若貪污罪判決確定,始得解職,因此兩人目前議員資格不受影響。
判決書指出,達德能源公司前董事長王雲怡、前執行長潘正綱自2019年起,為確保風機設置工程順利推動,尋求地方議員支持,拉攏沈宗隆與王又民。
•沈宗隆:以名義參與達德公司拋石工程石料供應,透過白手套鍾慶郎公司名義承作,實際取得約2000萬元賄款。
•王又民:則由達德公司每年分兩次提供「交際費」名義款項,3年間共收受225萬元。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
•沈宗隆:身為縣議長卻涉入重大貪瀆案,行為影響公共政策與政府公信力。考量其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且年事已高並已辭去議長,依減刑規定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
•王又民:利用議員職權收受對價,犯後態度不佳,與證人供詞出入甚大,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褫奪公權8年,並追徵225萬元賄款。
•王雲怡:否認犯行,但證據明確,依賄賂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
•潘正綱:坦承部分犯行,依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其餘貪污罪免刑。
•鍾慶郎:坦白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依相關規定免除刑責。
沈宗隆出庭聽判後表示,對判決結果坦然以對,認為「算是公道」,並透露因健康問題下月將開刀,是否上訴仍需與律師討論。王又民則透過電話回應,對判決感到遺憾,但予以尊重,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雲林地檢署則表示,將待收到判決理由後,研議是否提出上訴。雲林縣民政處指出,依規定議員若貪污罪判決確定,始得解職,因此兩人目前議員資格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