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紐FTA:從中國大陸走向世界的實踐

聯合報政治
我國和紐西蘭昨日簽署台紐經濟合作協定(ECA),這是我國與已開發國家及無邦交國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

我國和紐西蘭昨日簽署台紐經濟合作協定(ECA),這是我國與已開發國家及無邦交國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FTA),具有可貴的指標性意義。兩岸甫簽署服貿協議,台紐ECA即順利達陣,緊接著台星經濟夥伴協議(ASTEP)近期亦可能簽署,足證馬政府「從中國大陸走向世界」的策略是一條正確可行之路。

紐西蘭是台灣第四十大貿易夥伴,雙邊貿易額不大,去年貿易總額為十二億多美元。台灣自紐國進口主要為乳製品、水果、冷凍牛羊肉等農產品,出口至紐國主要為石油煉製品、機器零件、腳踏車等工業產品。

台紐經合協定生效後,將分十二年執行降稅承諾。據評估,國內總產值由此將增加約六億美元,總就業增加六千二百多人次;製造業和服務業產值將分別增加○•一九%與○•○六%,是主要受益部門;農業產值則將減少○•二九%,是主要受衝擊部門。但專家指出,紐國位處南半球,其農產品與台灣產季恰好相反,且紐國農產品均採關稅配額或分年降稅,並可能先排擠台灣自智利、澳洲進口之產品,因此初期影響有限。儘管如此,開放農產品進口事涉敏感,主管機關仍須和農民與立法院充分溝通,才能減少不必要的爭議。

台紐經合協定順利洽簽及台星經濟協議即將達陣,儘管兩國占我國對外貿易比重不大,但對內而言,兩項協議可宣示政府推動FTA的決心,也有助降低社會對兩岸服貿協議的疑慮;對外而言,則可降低其他國家和台灣洽簽FTA的政治疑慮,意義重大。現在,大家最關切的是:政府下一步要如何?可以和哪些國家洽簽FTA?如何推動台灣參加TPP(跨太平洋戰略夥伴協定)及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

不必諱言,北京視簽訂FTA及參加區域經濟整合為主權國家行為,因此對台灣設下兩項政治前提:一是台灣須先和大陸完成ECFA及後續相關談判,建立兩岸自由貿易關係;二是限制台灣洽簽FTA對象必須先和大陸完成FTA簽署。大陸迄今已和巴基斯坦、智利、秘魯、哥斯大黎加、冰島、瑞士等簽署FTA,香港亦於二○一○年和紐西蘭簽署港紐緊密經貿合作協定;因此,在兩岸服貿協議簽署後,就北京立場,台紐ECA上路最是順理成章。台星ASTEP亦是大陸可接受範圍,若簽署時間能先於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則可視為北京對台灣釋出的善意。

台灣和個別國家洽簽FTA的下一波對象,首選當然是主要貿易對手包括美國、歐盟、日本及新加坡以外的東協國家。惟因受限大陸政治框架,據指出,政府有意以智利及今年七月一日才和大陸簽署FTA的瑞士為對象。然而,兩國占台灣對外貿易比重較紐、星更小,且談判曠日廢時,對解決台灣出口競爭力受主要競爭對手南韓等積極洽簽FTA所造成的衝擊,顯然緩不濟急。

有鑑於此,為確保「從中國大陸走向世界」策略能夠持續開花結果,下一階段馬政府勢須在加入TPP及RCEP上尋求突破。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五月下旬接受聯合報系專訪時點出解決問題的兩個關鍵:一是加速完成兩岸ECFA後續談判,深化兩岸經濟合作;二是雙方應該先溝通,溝通過程也是建立兩岸政治互信的過程。張志軍談話雖未脫大陸設定的政治框架,但也指出北京對解決問題的政策思維和一定彈性。

我們認為,在現階段,馬政府除應加速完成兩岸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機制談判外,最重要的是要提出一套可以安定社會民心、全方位的兩岸政策規劃藍圖,以利兩岸服貿協議乃至未來貨品貿易協議在國內能順利落實推動。

另一方面,政府須秉持前瞻務實原則,擬定加入TPP及RCEP的路徑圖,並及早規劃啟動兩岸溝通工程,從建構多元的對話及溝通平台著手,一方面強化在「一中屋頂」下攜手推動區域合作的政治互信,另方面就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可行方式凝聚廣泛共識。

從台紐經合協定順利簽署,我們相信,兩岸關係可以與時俱進,台灣加入TPP及RCEP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聯合報╱社論】 2013/07/11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0209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