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進釣島12海浬 外交部:會依法護漁
台漁民進釣島12海浬 外交部:依法護漁台日簽定漁業協議,擴大台灣漁民在釣魚台海域的捕魚範圍,但不包括
台漁民進釣島12海浬 外交部:依法護漁
台日簽定漁業協議,擴大台灣漁民在釣魚台海域的捕魚範圍,但不包括釣魚台主島12海浬內,朝野“立委”今天上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疑有損主權,包括“農委會”、“外交部”及“海巡署”都表示,只要台灣漁船進到12海浬,依法一定會護漁。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安排“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及“外交部”次長柯森耀報告台日漁業協議及政府未來如何維護漁民於主權爭議海域之作業權益。“海巡署”及“陸委會”也派處長級官員列席。藍綠因H7N9新疫情一度提出關切,後來把質詢焦點轉回台日漁業協議。
藍綠委員都關切日本仍會在釣島12海浬內驅逐台灣漁船,是否有損政府伸張主權,“農委會”及“外交部”都表示,根據漁業協議規定,台日雙方可各派2人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每年輪流在台北、東京各舉行1次會討論問題。
廖國棟要求工作人員秀出整個釣島海域圖,點明作業區塊要求出席官員表態;陳忠信出難題,指如果是大陸漁船來搶漁業資源,或是菲律賓漁船來搶漁,要不要護漁驅離?丁守中更直接問,解決了台日之間的矛盾,會不會增加兩岸之間的矛盾?如果台漁船進入12海浬會遭日艦驅離,是否影響主權?協議是否承認日本的管轄權事實?
陳保基表示,台灣漁船如果要進釣島12海浬內捕漁,仍然可以,“海巡署”也會護漁,有關台日關於主權的衝突,將來希望在漁業委員會里解決;大陸或菲國漁船進入此一海域捕漁,都要看是否有與日本簽署漁業協定。
柯森耀說明,就是因為台日漁業協議沒有損及主權爭議,才有免責條款,也因為台漁民進入12海浬可能有干擾,才會建立制度化平台。他也說明12海浬內其實並不是台漁民常去的地方,但如果漁民去,依法會護漁。
“陸委會”列席官員說,兩岸之間雖有很多協議,但漁業問題還沒變成談判的話題;“海巡署”列席官員指出,只要漁民去,海巡一定會護漁;協議與釣島主權是兩碼子事,釣島主權大陸也有主張,依照兩岸關係會加強協商,執法的強度也會斟酌。 【中評社】
陳保基:月底開台日漁業委員會
台日10日簽訂漁業協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今天表示,台日漁業委員會可望月底召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外交部報告「我國與日本簽訂之台日漁業協定及未來政府如何維護漁民於主權爭議海域之作業權益」,陳保基備詢時,作以上表示。
台日10日簽訂漁業協議,台灣漁民除新增 3塊作業區塊,雙方並敲定以經緯度劃定「排除對方法令適用海域」及「特別合作海域」,確保漁民權益,不再遭到日方干擾。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楊瓊瓔表示,這是20幾年來邁向一大步,打開瓶口,但要繼續努力,往前爭取。她問在釣魚台12海里範圍要如何主張?
陳保基答詢表示,目前為止,台灣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日本也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各自表述」、「擱置爭議」,現在維持目前樣態。
陳保基指出,希望在這個月下旬能夠順利召開漁業委員會,持續對於台日雙方的漁業權、漁業資源保育,以及共同關切的漁業資源事項,進行系列研討。
至於確切時間,陳保基說,還在討論中。
農委會在書面報告中指出,簽署協議後工作才開始,漁業署將以兼顧漁民權益及永續資源為優先,與日方持續研商作業規範,並加強輔導台日民間漁業團體互動交流,增進彼此理解及友好情誼,提升雙方漁業合作關係。【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