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號召全民參與活動支持母乳哺育! 許維恩也分享哺乳經驗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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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號召全民參與活動支持母乳哺育! 許維恩也分享哺乳經驗響應
國健署舉辦母乳哺育支持活動,號召全民響應。
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嬰兒純母乳哺育6個月,其後添加適當的副食品,持續哺育母乳至2歲或2歲以上。今(2024)年國際母乳週以「為所有人提供母乳哺育支持(Breastfeeding Support for All)」,希望各界能共同努力,營造溫馨、支持的環境,幫助媽媽們順利開始、持續哺乳,並關注弱勢讓所有人都能得到支持。

因此,國健署也呼籲,醫療機構、家庭、社區和職場等場域持續攜手共同合作,從產前到產後提供持續性哺乳的全面性支持環境:

•醫療機構:
全國共有138家母嬰親善醫療院所,能在生產前提供完整哺乳資訊,並在生產後指導媽媽正確哺乳及餵食,而且出院後還提供24小時諮詢電話,能隨時解決媽媽們哺乳問題。

此外,針對早產兒、病嬰等有特殊需求的嬰兒,目前北中南共有3家母乳庫,若媽媽無法親自哺乳,只要醫師開立處方提出申請,就可提供特殊需求嬰兒安全的捐贈乳。

•家庭:
研究顯示家人、伴侶的支持,是增加純母乳哺育成功、持續的重要因素之一。國健署鼓勵家人,從孕婦生產前就開始陪同孕婦一起學習相關課程。而國健署也推出家人支持系列影片及圖卡,揪全家人齊力支持哺乳。

•社區:
各縣市衛生局及醫療院所成立母乳哺育支持團體,可在哺乳過程中,提供媽媽同理與支持。另外國健署也設置孕產婦關懷網站(http://mammy.hpa.gov.tw)及孕產婦免費關懷專線0800-870-870,能給予支持及哺乳、育兒等相關諮詢。

而《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也保障媽媽與寶寶在公共場所母乳哺育的權利,讓媽媽與寶寶可以隨時隨地自在哺乳,任何人都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法規也要求特定公共場所須設置哺集乳室,截至112年底計有2,643處設置,另外自願設置哺集乳室的公共場所也有1,365處。

•職場:
國健署、勞動部共同宣導「營造友善職場哺乳環境」,要求各職場雇主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動基準法》規定,讓職場哺乳婦女在規定的休息時間之外,還有每日60分鐘的哺集乳時間,而勞動部也提供經費補助企業設置哺集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