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能,豈可怪罪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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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四年參加奧運,就是台灣望獎牌興嘆、兩岸士氣此消比長的時候,本屆倫敦奧運,台灣表現空前糟糕,只得到

每逢四年參加奧運,就是台灣望獎牌興嘆、兩岸士氣此消比長的時候,本屆倫敦奧運,台灣表現空前糟糕,只得到1銀1銅。體委會主委戴遐齡更在第一時間,不先自我反省政府無能,反而先點名批評「射箭隊表現差,楊淑君表現最壞」,引起各界譁然。

兩岸人口條件懸殊,台灣固然不能和人口第一的中國大陸相比,但南韓人口只有台灣兩倍,至8月12日為止,卻以13金、7銀、7銅(總數27面)高居世界第5名;小國荷蘭人口只有1600萬,目前也以6金、6銀、8銅(總數20面)位居世界第12名。反觀台灣,目前只有舉重1銀、跆拳道1銅(總數2面),跌到世界第62名。

體委會常以台灣人口不如中日韓,按照人口比例,自然無法產生堪與比拼的得牌選手,這種「得牌多寡由人口決定」的論調,根本只是推托之辭。以本屆前30名得牌國家為例,比台灣人口還少的國家,除了荷蘭第12名之外,還包括匈牙利第9名、哈薩克第13名、紐西蘭第15名、牙買加第17名、古巴第18名、北韓第19名、白俄羅斯第22名、捷克第23名、羅馬尼亞第26名、丹麥第27名、阿塞拜疆第30名。這些人口更少的國家,成績都比台灣好很多。

顯而易見,更重要的決勝因素,毋寧是政府是否有長期一貫的策略規劃、民間是否支持體育、體育投資是否得當、人才培訓是否完整、戰術想定是否精準。

以荷蘭為例,分別在女子曲棍球、男子組帆船、女子50米+100米自由式、男子體操單槓、女子自行車公路賽,奪得六面金牌,項目跨度複雜多元。荷蘭人口只有1600萬,但運動風氣盛行,高達450萬人參加全國3萬5000個運動俱樂部,15歲以上人口有三分之二固定每週運動。荷蘭政府提供租稅抵減,鼓勵企業支持選手,結合產官學協助選手提高競技能量,並提供專業訓練中心、贊助出國參賽、協助選手就業輔導等等。自1912年荷蘭成立奧委會以來,已在夏季奧運得到230面獎牌。

另以「舉國體制」支持體育的中國大陸為例,為了力求在最弱的田徑和游泳有所突破,早在2000年雪梨奧運之後,就啟動「中國119 計畫」,亦即「爭奪奧運金牌行動」,針對游泳和田徑提出「後來居上」目標。不過四年,2004年雅典奧運,劉翔就奪得110米跨欄金牌,成為亞洲第一人。本屆倫敦奧運游泳項目,孫楊、葉詩文兩人囊括3金2銀1銅,也是政府長期投入、堅持不懈的成果。

為了提昇泳技,孫揚和葉詩文都在賽前遠赴澳洲進行長期培訓。光是孫揚一人,兩年國內外泳訓開銷,就高達1000萬人民幣。大陸政府敢堅持長期的體育政策、敢針對菁英選手投入資源、敢提供長期的人才培訓計畫,不斷日積月累,才是奧運奪牌的成功關鍵。

同樣,這次台灣羽球選手在倫敦奧運表現相對突出,也和十幾年來的努力堅持密切相關。筆者曾在2005-2009年擔任全國羽協理事長,見證了體委會推動「菁英計畫」對羽球選手的重大助益,尤其是出國參加各國公開賽、聘請外國教練和培訓員、對手戰術研究、提供未來就業協助,對培訓選手成長都十分重要,但動輒數十萬的出國開銷,卻常讓選手難以負擔,因此常有嚴格限縮出國參賽人數、選手無力出國、無法見習國際賽事、無法厚植比賽經驗的遺憾。

筆者也曾在體委會擔任副主委,深知體委會預算長期偏低的困境。2008年馬英九和謝長廷,不約而同提出增加體委會預算的政見,主張應佔GDP1%(大約160億),但馬執政至今四年多,體委會如果扣除行政院主導的重大硬體建設,每年預算只有不到40億,扣除全民體育、運動設施等長年的民間補助,主攻國際賽事的競技預算,所剩已經非常有限,甚至還不如小國新加坡。

以2010年體委會跨年度計畫為例,馬政府列為最優先的體育計畫,仍是以方便宣揚政績的硬體建設為主。名列第一的是204億元興建50座運動中心和運動公園,其次是40億元興建自行車道、38億元整建國家運動園區、22億元補助地方成立運動俱樂部、19億元準備倫敦奧運、10.25億元振興棒球計畫。其中指向兩年後倫敦奧運的跨年度預算,竟然只有19億元,遠遠不如南韓由政府與企業界聯合提供的39億元。

如此資源短缺、如此選後跳票、如此欠缺配套,政府不先反省自己無能,卻先痛責選手表現太差。這樣的體委會主委,除了換人之外,台灣體育豈有前途可言?

(作者郭正亮,現任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系副教授,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民進黨前立委、時事評論家,NOWnews《今日新聞網》名家專欄作者)

http://www.nownews.com/2012/08/14/142-28446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