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採購21年詐領逾3千萬 北榮醫師、醫檢師等5人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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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採購21年詐領逾3千萬 北榮醫師、醫檢師等5人貪污罪起訴
台北榮民總醫院鄭姓醫師涉嫌詐領醫院採購款項,另於任職陽明交大時詐領研究計畫經費,21年來共計新台幣3377萬餘元,士檢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鄭男等5人。
台北榮民總醫院驚爆長達21年的採購弊案。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榮總神經醫學中心鄭姓主治醫師,結合實驗室助理及合作廠商,以不實研究需求、假請購及假發票等方式,涉嫌自台北榮總及陽明交通大學詐領經費逾新台幣3377萬元。全案今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加重詐欺、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鄭男等5人。

檢方起訴書指出,鄭姓醫師自1985年起,先後在台北榮總任職住院醫師、總醫師、神經修復科主任,並兼任陽明大學及後來的陽明交通大學教授,對醫材採購及研究計畫經費具有實質決定權限。其間,他與實驗室醫檢師張姓女子,長期與醫材公司負責人余姓男子及其妻朱姓股東合作,以規避正常採購程序。

自2002年至2023年間,鄭男涉嫌指示張女編造不實研究需求,小額採購案中虛構耗材用量並偽造請購單,由不知情醫師或主管簽章核准,廠商則提供假發票請款,實際未交付貨品。大型契約案中,張女更透過不實文件誤導審查,使余、朱經營的廠商得標,再持續以假發票核銷。

另案顯示,榮總醫檢師黃姓女子明知貨品未實際交付,仍應張女要求,在38筆驗收紀錄上蓋章,協助完成不實核銷,成為詐領經費的關鍵環節。

檢方統計,台北榮總部分遭詐領共 2811萬9089元,陽明及陽明交通大學研究計畫則遭詐 565萬4592元,合計 3377萬3681元。相關款項由朱女負責記帳與控管,再由張女依鄭男指示挪用。

進一步追查發現,鄭男等人將款項用於私人消費,包括支付信用卡費逾639萬元、購車、買股票、繳保費、支付水電與電話費、旅遊及購物等,甚至將現金存放於鄭男辦公室內。

偵查過程中,鄭男辯稱採購多由張女負責,並強調研究計畫之間存在「互相支援」機制,若耗材未用完可供其他計畫使用。張女則供稱,凡50萬元以上的採購都會向鄭男報告。余、朱夫妻則自白曾依張女指示開立不實文件,甚至代為支付鄭、張的信用卡費。

檢方依筆錄、匯款明細、研究計畫書及採購資料等證據,認定鄭、張、余、朱、黃等人涉犯多項罪名。檢方認為,鄭男長期濫用職權,破壞醫院及大學的財務控管機制,造成重大公帑損失,依法應從重論處。

士林地檢署今日正式起訴鄭男等5人。檢方表示,除聲請法院依貪污罪加重處罰外,並請宣告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考量張女、余男、朱女在偵查中自白,且張女已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若於審判時再度坦承犯行,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檢方強調,將持續追查相關責任,以維護公共資源及醫療體系清廉。

【圖片來源: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