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涉驗資不實遭起訴 8/20開庭、經紀人認程序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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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涉驗資不實遭起訴 8/20開庭、經紀人認程序疏失
知名大主廚詹姆士(本名鄭堅克)捲入驗資不實案。士林地檢署調查認定,詹姆士2016年成立詹醬有限公司時,涉嫌以借款200萬元充作公司資本額,完成驗資後隔天便將款項全數匯出,日前依違反公司法驗資不實罪嫌提起公訴。士林地方法院審查庭已排定8月20日首度開庭。
知名大主廚「詹姆士」(本名鄭堅克)捲入驗資不實案。士林地檢署調查認定,詹姆士2016年成立「詹醬有限公司」時,涉嫌以借款200萬元充作公司資本額,完成驗資後隔天便將款項全數匯出,日前依違反《公司法》驗資不實罪嫌提起公訴。士林地方法院審查庭已排定8月20日上午9時50分首度開庭。對此,詹姆士經紀人發表聲明,坦承當年因不熟悉相關法規,公司設立程序及資金調度確有疏失,對造成外界疑慮深感抱歉,強調將坦然面對司法程序。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58歲詹姆士於2016年9月籌設詹醬公司並擔任負責人,涉嫌在股東尚未實際繳納股款的情況下,以借款方式取得資金,再透過3人名義分別存入154萬元、16萬元及30萬元,合計200萬元至公司籌備處帳戶,作為資本額驗資證明。

檢方指出,詹姆士同日製作公司資本額變動表、股東繳納現金股款明細表,並委託不知情的會計師出具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公司設立登記。不過,驗資帳戶內的200萬元在隔日下午便全數匯至黃姓股東帳戶,公司則於9月21日獲准設立。

士檢認為,詹姆士涉嫌明知股款不得於登記後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仍將款項匯出,相關行為涉犯《公司法》驗資不實及《商業會計法》財報不實等罪,最終從一重依《公司法》提起公訴。

針對起訴結果,詹姆士經紀人發布聲明表示,當初成立公司時,詹姆士因缺乏經驗且不熟悉《公司法》相關規定,確實曾在公司設立後將款項匯出,對於當年程序處理不夠嚴謹、造成社會大眾疑慮與關切深感抱歉,先前也已向檢察機關如實說明並全程配合調查,尊重法院最終認定。

不過,聲明強調,詹姆士在公司草創及產品研發期間,確實負擔研發、耗材及人力等相關費用,並有匯款紀錄、單據及帳務資料可供查證,不能單憑驗資程序爭議,就推論他未曾對公司實際投入。

至於詹姆士去年與前經紀人丘秀珠、製作人王鈞夫婦爆發的公司經營及2584萬元民事求償糾紛,詹姆士方面強調,驗資事件發生在丘秀珠加入公司之前,兩者在時間、性質及內容上並不相同,不應混為一談。其餘爭議將交由律師依法提出證據,現階段不再隔空回應,全案刑事責任仍待法院後續審理認定。

【圖片來源:翻攝自詹姆士臉書】